医药网8月5日讯 8月3日,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公布执行部分企业申请撤销平台挂网采购资格的通知(晋药招〔2021〕81号)。
通知显示,依据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省际动态联动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20〕18号)相关规定,海南慧谷药业有限公司等12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申请撤销的23个药品品规平台挂网采购资格在公示期间无企业提出异议,现予以公布执行。同时,上述企业产品撤销挂网后两年内不接受该产品再次挂网。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