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近日出台《“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为医改惠民政策定下目标。
《方案》提出,到2015年,福建省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6%以上,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至70%以上。
该省提出,2015年前在全省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推行综合改革。到2015年年底,全省医疗机构床位数要达到15.2万张,年均增加床位8400张,其中公立医疗机构年均增加7000张。同时,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全省的20%左右。
根据《方案》规划,福建将在已实施68所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的基础上,继续扶持未达标县级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107所县级医院设备装备的配置。2012年年底完成9750所村卫生所(室)标准化建设,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所)达标率达到95%以上。2012~2015年培养全科医生4700名。到2015年,每千人口注册护士达到2.07人。(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