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保障“十八大”期间首都药品质量安全,9月12日,北京市药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代号为“利剑”的专项行动,对北京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信息传递能力、行政动员能力以及现场控制能力进行了测试和演练。
当日8时45分,“利剑”行动正式开始。随后,全市17个区(县)按照应急工作相关要求,迅速成立分局指挥部,并在45分钟内组建了59个专项行动小组,包括191名工作人员。各行动小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随时上报检查进度和起止精确时间,保证“事件责任精确到人、处理进度精确到分”。此外,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企业不规范行为,检查组人员均能够现场依法(规)进行处理,且尽量不衍生出其他风险。
截至当日18时,此次行动全部结束。整个行动重点对有无以化工原料替代合法原料药投料生产药品、有无擅自委托加工药品或出租场地从事违法药品生产、有无生产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进行了针对性检查。(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