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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卫生厅局长年行政查房至少两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9-05  浏览次数:175

    近日,甘肃省卫生厅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省推行厅(局)长行政查房制度,实施院长值周制度,并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和医院文化建设。

  《通知》要求,甘肃省卫生厅的正、副厅长,市(州)、县(市、区)卫生局的正、副局长,要参加直管医疗机构的行政查房工作,对医疗机构落实医疗核心制度、规范诊疗行为、优化医疗服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推进医改重点任务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督导检查,并强化整改落实。每位厅(局)长每年对直管医疗机构行政查房不少于两次。

  《通知》明确,各级医疗机构要建立正(副)院长值周制度,正(副)院长轮流值班一周。值周院长的主要职责是开展院内巡查,对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到岗情况、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对医院的执业环境进行巡视;参与危重病人的抢救,现场调配技术人员、抢救设备和物品,协调院内外会诊,做好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与交流等;对值周时发现的医疗安全问题,要及时提交相关会议研究解决;对值周时发现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提交相关会议并严肃处理。

  《通知》强调,全省要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建立并落实中医师每周到西医科查房两次及中西医共同参与病例讨论、共同参与卫生应急等制度,为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医院其他临床科室提供制度保障。(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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