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日前发出通知,提出将利用2年时间(2012年8月至2014年7月),对全国约2万名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相关监督管理职责和法律责任。
据了解,此次培训覆盖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培训对象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成员或专(兼)职人员,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医院感染管理、护理以及相关临床专业人员。
培训采用师资培训和普及培训两级培训模式,计划以巡讲方式进行。从2012年9月开始,全国31个省(区、市)按照省级、地市级和县级医疗机构3个层次分别进行培训,原则上每个层次医疗机构培训1场,每个省(区、市)共计培训3场,每场培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人员150名,全国共计约1.5万名。2014年3月底前,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分别完成本辖区全国培训范围以外的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每个省培训约150名,全国共计约5000名。(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