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北京市召开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工作会议。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张茅在会上指出,为力争2015年实现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20%的目标,各地要重点做好四项工作:强化设置规划,引导民营医疗机构有序发展;保证公平待遇,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改革创新,增强民营医院运行活力;严格监督管理,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据介绍,全国民营医院数量已从2005年的3220家增加到2011年的8440家,占全国医院总数的38.4%;床位数从2005年的14.4万张增加到2011年的46.1万张;卫生人员数占全国医院卫生人员数的12.1%;诊疗人次和出院人数占全国总数的比例分别为9.1%和9.75%。
张茅强调,要引导民营医疗机构侧重举办新兴和急需的健康服务业,包括老年护理、日间护理、临终关怀以及医学检验等。继续完善民营医院准入、等级评审、医保定点资格、职称评审等方面的政策,切实做到和公立医院一视同仁。在民营机构推行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基金的约束、控费和促进作用。鼓励实力较强的民营医院对口支援薄弱地区县、乡医疗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政府在政策、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必要保证。
张茅说,当前社会办医还涉及一些深层次问题,如民营机构参与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建立医生多点执业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非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资产监管的形式和手段,以及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的相关规范要求等。希望北京市在社会办医的外部管控、内部治理、微观运行等方面探索出更多的经验和模式,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