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医改办获悉,广西北海市浦北县政府近日印发《浦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设立了浦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核算中心,并于7月起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进行统一核算。
据介绍,该县成立了财务核算中心,隶属县卫生局管理,采用信息化管理集中办公,在“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和会计责任主体”三不变的基础上,对全县1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实行集中管理、统一银行账户、分单位独立核算的管理模式。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再设会计,但设财务报账员1名~2名,主要负责核算收入,确保单位现金收入及时存入银行,审核、填制原始凭证,办理付款业务等,并在规定时间内收集整理本单位财务经济活动有关原始凭证及资料,提交县财务集中核算中心进行核算。财务核算中心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分别核算记账,并于每月12日前将上月的财务会计核算完毕,制作会计报表,分送有关领导和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