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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创建癌痛治疗示范病房有新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8-23  浏览次数:148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癌痛规范化治疗水平,改善肿瘤患者生存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黑龙江省卫生厅近日启动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要求三级肿瘤专科医院和三级综合医院肿瘤科年收治中晚期肿瘤患者400例次以上,年开展癌痛诊治100例次或600例次以上。

  《黑龙江省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评审标准(2012年版)》对创建示范病房科室提出了严格要求,如三级肿瘤专科医院和三级综合医院肿瘤科需开展肿瘤临床诊疗工作5年以上,床位数超过30张,年收治中晚期肿瘤患者400例次以上;要独立设置肿瘤科门诊,年开展癌痛诊治100例次或600例次以上,达到三级医院肿瘤科专业重点科室技术标准,在本省三级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

    黑龙江省卫生厅要求,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后,相关科室医务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癌痛规范化治疗培训,对患者也将形成治疗后生存质量、随访情况等记录。出院后疼痛患者将得到医患联系卡,确保其本人得到随时用药指导及门诊随时就诊等保障措施(患者可预约挂号保证随时就诊。(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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