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省、市、县三级疾病防控机构及结核病、精神病等相关专业防治单位,要“下沉”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帮助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使城乡群众真正获益。日前,黑龙江省卫生厅下发一项公卫服务实施方案,着重要求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创立基层疾病防控工作指导团队,督导基层公卫服务落到实处。
在这项实施方案中,黑龙江对省、市、县三级疾控机构和相关专业部门的工作职责均作出了详细规定。同时要求各级疾控机构成立基本公卫服务疾控项目管理办公室,组建基本公卫服务专家组,各县、区疾控中心要建立基层疾控指导团队。每个指导团队由3名~5名责任指导员组成,设队长1名。团队队长和责任指导员可采用考核、选拔、竞聘等方式产生和确定。
方案规定,指导团队每个月深入现场应不少于1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疾控职责进行全方位业务指导。按照人口、地理位置、行政隶属关系、工作量等综合情况,将县(市、区)各乡镇(街道)划分为若干个责任区域,每个指导团队负责一个区域,实行分片包干,按医改基本公卫项目要求开展业务管理、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制定服务流程和考核标准,予以业务督导和考核检查。
黑龙江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县、区级疾控机构派出指导团队开展工作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制定考评细则,量化考评指标,对指导团队成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指导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并与绩效工资、晋升职称、提拔任用及工作经费划拨相挂钩。 (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