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有关方面获悉,该县公立医院改革近日启动,永宁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3家公立医院取消所有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部分由县财政及医保基金补偿。
该县计划自2013年1月起,将这3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药品收入列入县财政预算,由县财政及医保基金给予补偿,其人员工资实现财政全额拨款,并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政府增加的人员工资拨款严格按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进行分配。永宁县政府每年还安排100万元用于乡村医护人员培训,安排20万元重奖医疗人才和有特殊贡献人员。(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