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开展医院管理廉洁风险防控,把决策、基建、采购、人事、财务等职务权力纳入重点监控范围,运用“制度+科技”的办法,将廉洁风险防控制度融入医院管理之中,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并把制度落实情况随权力运行过程在内网实时公开,从而实现医院管理廉洁风险的动态防控。
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于决策权,要强化对“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及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民主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的监控,优化决策机构和运行机制,完善决策程序和方法,开展决策效果的绩效和廉洁评估。对于基建权,要重点加强对招投标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廉洁风险监控,实行工程造价跟踪审计,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必须按规定实时公开。对于采购权,要强化对采购范围、采购程序、采购环节和结果的廉洁风险防控,特别是采购结果要在内网公开,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对于人事权,要强化对干部任用、人员招聘、职称评聘等管理的监控。对于财务权,要加强对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认真执行财务内控制度,强化对基建项目、大额购置和专项资金等重点支出的监控,落实逐级审批制度,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考评,对大额资金支出定期开展绩效考评。(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