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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个新增医保谈判药品进入8.4万家医药机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28  浏览次数:107
  医药网6月24日讯 记者近日从国家医保局获悉,截至5月31日,2020年谈判新增进入医保药品目录的92个药品已在全国8.4万家定点医药机构配备,其中定点医疗机构3.2万家,定点零售药店5.2万家。     今年4月,国家医保局公布了第一批谈判药品配备机构的名单。包括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在内的19个临床需求迫切的药品,在全国3324家定点医药机构配备,其中定点医疗机构是1417家,定点零售药店是1907家。     据介绍,谈判药品配备呈现以下特点:临床急需药品的配备机构数量保持快速增长,平均覆盖省份的数量从22个增至25个;不同治疗领域药品的配备情况存在差别,肿瘤、慢性病等配备情况优于抗感染、骨科、肠外营养等药品配备情况;同期上市的药品中,西药配备机构数量高于中成药;配备机构数量与药品上市时间呈正相关,上市时间越长,配备机构数量越多;不同地区间存在差别,从平均配备药品数量看,东、中、西部地区呈递减趋势。     分品种看,富马酸伏诺拉生片等5个药品在全国32个省份(含兵团)均有配备,73个药品覆盖已超过20个省份。分省份看,江苏和河南配备药品最多,覆盖89个药品。北京等13个省份覆盖药品数量超过80个。     谈及谈判药品在医疗机构的配套,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医保办主任冷家骅表示,谈判药品的配备属于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一部分,医疗机构能不能把国家谈判准入的药品纳入实际服务范畴,是对医疗机构综合管理能力的考验。     相比于普通药品,谈判药品需要有资质的医师、药师给予患者一定指导,对药品使用后的疗效和不良反应等做长期监测。此外,还需要考虑物流储存等成本问题。冷家骅认为,要让患者安全有效地用上谈判药品,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更好地解决药品配备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提示,患者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谈判药品已配备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信息。
 
关键词: 医保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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