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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试点农村居民签约家庭医生服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8-06  浏览次数:180
    记者近日从江西省卫生厅获悉,该省自今年开始试点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年底前全省将有20%行政村的农村居民与属地乡村医生签约。

  农村居民根据自愿原则与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期间,要为签约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接受居民监督打分,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和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患者的筛查、随访工作;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技术,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进行规范化治疗以及为签约居民提供健康评估、转诊服务等。

  该省签约乡村医生服务报酬的经费来源主要由县级财政卫生防疫津贴、省级财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补助、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劳务补贴(即乡医完成40%的基本公卫任务所得)、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财政补贴和一般诊疗费收入五部分组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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