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湖南省卫健委联合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处方流转与监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下称《试行方案》),提出建立全省统一的处方流转与监管平台,实现各医疗机构处方数据流转,开展医院处方外延、智能线上审方、慢性病续方、合理用药监测等工作。
据了解,首批试点医院包括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湖南省肿瘤医院、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长沙市第一医院、长沙市第三医院和石门县人民医院。试点后再逐步向全省二、三级医疗机构进行推广。 湖南要求,可外延的药品应以慢性病、常见病的口服或外用制剂为主,注射剂(自用胰岛素针除外)、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其他用药风险较高或需要特殊管理的药品不纳入处方流转范畴。 明确药店接入条件与退出机制 严禁违规统方 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改善居民就医购药体验,提升医疗健康便民服务水平,根据国办《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湖南省制定了该《试行方案》。 《试行方案》提出,建立全省统一的处方流转与监管平台,实现各医疗机构处方数据流转,开展医院处方外延(包括医院 HIS系统、互联网医疗服务系统等)、智能线上审方、慢性病续方、合理用药监测等工作,实现省、市、县三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处方流转工作的线上监管。 同时,开展处方服务体系建设。基于湖南省处方流转与监管平台,创新传统配药发药服务模式,建立处方服务系统,连通患者端、医师端、药店端和管理端,为广大患者提供处方外延、预约购药、用药咨询等“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患者可凭医院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为主的电子处方,经药师审核后,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者零售药店购买药品。 从具体实施来看,试点医院要结合实际,明确本机构可开展处方流转工作的医师、药师以及可外延的药品目录。零售药店可依据药店接入条件自愿参与流转与监管平台,连接零售药店管理信息系统。 对于零售药店接入条件和退出机制,湖南要求,零售药店自愿申请接入,采取承诺制申请,且应具备以下条件:近一年内未因重大违规违法问题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且具备向处方共享平台即时上传各门店储备药品编码、价格等信息的基本条件;营业时间内,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在岗或零售连锁药店符合《湖南省执业药师远程审方设置规范》确定的远程审方条件,并可实时开展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未开展远程审方的零售药店应配备执业药师,经营中药饮片的还应配备执业中药师(具有执业药师和执业中药师双证资格的配备1名即可),实时指导用药;营业场所有标识明显的药学服务区域;提供与医院流转处方相符的药品等。 湖南也对接入处方流转平台的药店提出严格要求,若存在:拒绝开放处方流转涉及的信息数据;擅自更改调剂医院流转处方所列药品;存在药品储备不足导致患者无法到店取药情况,经调查核实年度累计达10次及以上;违规统方;未按规定进行处方药审核;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形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参与资格,同时两年内不得提出申请。 处方外流提速 院外市场迎利好 近年来,类似湖南的处方流转平台模式陆续在部分地区上线,山东、江西、甘肃、广东等多个省市都在积极探索建立在政府监管下的处方流转模式。 3月25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和国家医保局等28个部门研究制定的《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提出将出台电子处方流转指导性文件,完善技术路线设计,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随着未来指导性文件政策的出台,电子处方流转模式落地或将提速。 在业界看来,处方流转平台也将成为处方外流的主要载体。随着覆盖省级的处方流转平台落地,将对区域市场的处方药流动产生巨大影响,也给承接的零售药店带来更多的流量机会。 处方流转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发展的具体措施。 随着药占比、零差率、分级诊疗、一致性评价、医保控费、带量采购等一系列医改措施实施,以及“互联网+”模式不断创新,互联网+“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模式逐步形成。从2020年以来,叠加疫情影响,医药分开、医院处方外流明显提速,院外市场持续扩容。 有调研机构报告称,到2028年,处方外流的市场规模将超过7200亿元,连锁药房将承接5000亿元。随着“医药分开”政策的进一步推行,未来处方外流将直接惠及医保门店、院边店及DTP药房。也有观点认为,随着医改政策推进,未来医院门诊药房或将取消。 值得关注的是,在很多医保谈判药品无法进入医院渠道下,创新药的处方外流成为大趋势。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提供的一项数据,近两年上市的创新药,其销售渠道主要是在DTP药房(销售占比可达90%)而非医院。米内网数据显示,2020年,在城市实体药店中,抗肿瘤用药以高价、多种新药加入等特点呈高增长态势,以高达60.8%的复合增长速度进入药品亚类的第一名。 基于此,日前国家医保局、卫健委发布《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对于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种,及时纳入“双通道”管理。这也被业界视为院外市场迎来新的起点。“双通道”管理机制同样提到,将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部署处方流转中心,连通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保证电子处方顺畅流转。 对于企业来说,院内、院外市场亦面临新的布局策略。以跨国药企为代表的工业企业,尤其针对国采未中标品种,纷纷加大院外零售市场的投入。越来越多医药工业企业、创新药企也宣布启动处方药新零售战略。与此同时,国控、上药、华润等医药流通巨头,大型连锁药店作为承接处方外流的重要力量,持续积极布局,做足承接处方外流的准备。(医药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