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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个药品要降价 药品调价、撤网成常态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11  浏览次数:83
  医药网5月7日讯 5月6日,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发布《陕西省关于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调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594个药品将调价     《通知》显示,中选供应陕西的60个产品(以下简称“中选产品”)按照中选价格调整挂网采购价。同企业同品种同剂型同规格不同包装的其他产品撤销挂网,撤网产品共有9个。     《通知》规定,已在陕西省挂网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产品需重新申报价格,此次涉及205个药品。     《通知》可见,对于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     1、同品种同剂型同规格药品在陕西省挂网的过评企业超过(含)3家的,对应的未过评产品将予以剔除,此次涉及78个品种;     2、无现行挂网价和现行挂网价高于中选价的产品,需重新申报挂网价,此次涉及329个品种,申报的挂网价不得高于该品种陕西中选供应产品的价格。     综合来看,此次共涉及594个药品价格变动,9个药品撤网,同时将剔除78个药品。     药品调价、撤网成常态化     从全国范围来看,不仅陕西省,上海、广州、甘肃等各省都有药品调价或者撤网的现象。     不仅如此,药企主动调价或者撤网的事件亦是频发。显然,药品撤网常态化已然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     4月6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对于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未中选药品进行调价的通知;     4月21日,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发布对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的通知;     4月22日,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公布甘肃省关于发布部分药品信息变更及价格调整的通知。     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 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要求2020-2022年,各地要抓住试点降低药价和取消耗材加成的窗口期,每年进行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价格,加大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力度。     总的来看,药品调价或者撤网大多原因是未通过药品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放弃报价或报价不按要求报价等。在国采的大潮中,未过评药品遇到同品种中标的过评药品,自然就失去了竞争资格,药品降价也就成了保市场的最佳方式。     集采常态化     自2018年第一批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到现在已经进行了三年多,第一、二、三、四批集采已经落地。随着第五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的发布和启动,将会有更多药品加入降价的行列。     2021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预示着集采已成为药品采购的主流模式,正式步入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新阶段。     此前,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在发布会上表示,将推动药品集采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国家“团购”,以量换价,集采将逐步覆盖各类药品,重点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截至2020年,国家已集采112个药品,平均降价54%。     随着药品集采工作步入常态化运作阶段,越来越多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被纳入集采是一个可以肯定的事实,集采常态化无疑会对医药行业的未来发展带来诸多影响,医药行业也将迎来新的格局。     在此背景下,药企需要发挥自己的优势,加快创新产品的研发力度,拥有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拳头产品,全力做好一致性评价,积极参与国家和各省药品集中采购,才能掌握市场的主动权。     未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剔除产品表
 
关键词: 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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