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4月28日讯 进入2021年,新一轮省级、省际带量采购明显提速,已有省份明确最终数百药品将纳入集采
1、医保采购金额前80%的药品陆续纳入集采
近日,广东发布《关于推动药品集团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表示,将于2025年实现省级集团带量采购覆盖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须、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做到应采尽采。
似乎2025年这一时限,给如火如荼开展的省级集采划出了一个可能的时间节点。
1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强调,重点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逐步覆盖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需、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做到应采尽采。
广东的方案进一步指出,对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同通用名同剂型的药品,按采购金额从高到低依次排序,重点将用量大、采购金额占年度总采购金额前80%的药品纳入省级药品带量采购范围,逐步把更多慢性病、常见病药品纳入带量采购。
根据广东的计划,将加快药品集团带量采购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由省医保部门统筹开展全省的药品集团带量采购工作,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
2、再度证实500药品名单?
更早之前的2020年9月,赛柏蓝曾从权威人士方面确认,广东将启动500个品种带量采购工作。
据此,有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对赛柏蓝表示,广东此次发布推动药品集采的实施方案,可能就是广东启动500个(或更多药品)集采的讯号。
上述人士表示,虽然没有明确的可比数据,但是总体感觉,最终比500品种覆盖更广也是可能的。
目前是总采购金额的前80%,未来可能就是接近100%(类似日本、台湾的做法)。只不过未来降价的手段也将不限于集采,相关药物经济学测算及谈判博弈机制也将更加健全。
赛柏蓝特约撰稿作者码万祺今日对赛柏蓝表示,不难看出,集采常态化已经定调,前四批国家药品集采及各地方试点组织的多轮综合、专项集采,已使相当一些企业、品种进入“集采”围城,最猛烈的局部战争早已刺刀见血。
目前,由集采领悟最早、实践最多的广东引领更广覆盖的探索,恰恰是为了保护公平、健全市场。“集采”有一天可能会结束,但解决“集采”要碰硬解决的弊病,永无休止。富如广东,其省内区域不平衡极严重,也有必要打击带金销售等行业隐疾。
3、此前传出时间点2022
按照此前国家集采的相关会议精神,500品种涉及以下重点信息:
1、按照采购金额排序,覆盖前80%的品种,遴选出500个品种。预计2021年250个,2022年完成500个品种的带量采购;
2、目前19个省已经开展带量采购,未来所有省份要全覆盖。没有开展的地区需要抓紧时间行动起来,国家层面没有开展的地区,由省组织开展;
3、将覆盖化学药、生物制剂、中成药。国家没有开展带量采购的品种,由各省组织开展。
进入2021年,已有官方确认了500药品集采的消息。
2021年2月,重庆医保局在相关通知中明确,2021年,重庆将探索针对国家组织集采以外、费用排名前500位的药品品种,规范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同时探索非过评化药、生物药集中带量采购。
4、省级、省际联盟集采加速
2020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显示,2020年各省普遍以独立或联盟方式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涉及229种药品、19类医用耗材。
另外,截至目前,据赛柏蓝不完全统计,开展药品集采的省际联盟有——陕西牵头的11省联盟(陕西、湖南、海南、山西、广西、贵州、甘肃、宁夏、青海、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十一省(区、兵团)),5省联盟(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5省(市、区)第一批常用药联合带量采购),六省二区省际联盟(四川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海南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牵头的“2+N”联盟,当然还包括已经传出消息的京津冀联盟和长三角药品联盟。
不容忽视的是,进入2021年,无论是省级集采还是省际联盟集采,纳入的品种数量显著增多——比如福建上一轮集采品种数量为14个,进入2021年开展的首轮集采,品种数量据达到了40个。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广东省的方案也指出,对竞争不充分的,探索对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相似的不同通用名药品合并开展集团带量采购。
码万祺指出,生物制剂、中成药集采,国家医保部门及智库专家、地方实践案例均表明,集采规则是难点,但可以克服,任何副作用的弊端可以缓解,同时可以尽力保证公正、完全保证公开。生物制剂有的大品种已经产能过剩,不搞集采怎么行呢?综合医改下,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都在大刀阔斧,集采机制唯独对中成药“网开一面”,对中成药长远发展是不负责的,当然同时要合乎振兴中医药方针。
此前,国办的文件提出探索对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相似的不同通用名药品合并开展集中带量采购,也被视为针对中成药、生物制剂开展集采的信号。
附:流传的500品种名单(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