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4月28日讯
一大批品种,要撤网
4月25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评估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有376个药品被撤网。国家集采非中选药品撤销挂网的品种包括氨溴索、布洛芬、氯雷他定、洛索洛芬、莫沙必利、替米沙坦等。
值得注意的氨溴索、格列齐特、氯雷他定、半托拉唑等批文数较多的品种,仅同一通用名下就有大量不同品规的药品被撤销挂网,涉及众多知名药企。
1、同组药品满三家就撤网
根据2016年3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明确要求,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据河南省医保局4月18日发布的《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价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对于药品申报要求做了规定:在我省药品采购目录中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及以上的,未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不再申报。
基于上述要求,在药品申报中,同品种药品通用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及以上,以及未过评就会撤网。
2、各省实施未中选调价措施
无独有偶,今年从一月开始,内蒙、山东、江苏、上海、海南、辽宁等各省就相继对国家采集未中选药品进行价格调整或者挂网的措施。
1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公布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未中选药品价格调整结果的通知》,通知规定:对符合要求的未中选药品采购方式将调整为限价挂网;企业主动申请取消挂网资格的药品予以取消挂网资格;未报价的药品和报价不符合要求予以暂停交易资格。
3月10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示国家组织集中采购第三批未中选药品价格调整情况的通知》,对“多包装不合差比价产品”“过评高原研产品”“未过评价格超过评产品”,企业可在公示期内按本次价格调整要求自行调整;调整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暂停交易。
4月16日,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海南省关于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未中选药品调整挂网价格的通知》,按照“全国挂网最低价,且不高于上海第四批国家集采非中选品种议价红线价格”进行调价。
截至目前,国家组织开展的第四批集中带量采购,涉及拟中选158个品种,各省相继围绕国采发布通知,其中,大批未中选厂家的品种将面临调价的命运。
3、大批未中选药品需降价
在第四批国采未中选的大批药品中,除了未过一致性评价将被暂停采购的,需要降价来保住挂网资格的也不在少数。
4月16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河南省关于申报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就第四批国家集采未中选药品价格调整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
据赛柏蓝梳理,此次进行价格评估的药品共337个。
根据山东省去年发布的《国家组织集中采购未中选药品价格调整方案》:未中选药品中的通过国家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价格不能超过原研药价格调整后的挂网价格;未通过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其他仿制药品挂网价格不得高于中选产品挂网价格;未中选产品中,同企业同品种(同剂型同规格)不同包装产品,须符合差比价规则。
4月6日,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也发布通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等,开展第三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安徽)相关药品联动降价工作。
目前,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也已启动,未来将会更大的影响企业的过评申请政策、市场格局,更多药品或将面临降价。
附件: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撤销挂网资格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