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4月29日讯 涉及21个品种,又一省际联盟带量采购来了
1、“八省二区”大联盟,正式开始
4月27日,黑龙江医疗保障局发布《“八省二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公告》。
通知显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精神和“八省二区”药品价格和招标采购工作省际会商联动机制工作计划,黑龙江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医疗保障局经研究决定,开展“八省二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参加范围包括“八省二区”公立医疗机构、部队医疗机构;其它医药机构按照各联盟地区相关规定执行。据悉,本次集中带量采购日常工作和实施由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承担,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具体操作。
这份公告,是黑龙江省参加省际联盟后的首次独立发文,也意味着省级带量采购新形式的开始。
2、21个大品种,注射剂占90%
本次由黑龙江牵头的“八省二区”带量采购中,包含黑龙江、内蒙、辽宁、吉林、山西、海南、贵州、四川、西藏、青海,覆盖整个东北地区、部分西北地区及其它区域。
其中涉及21个大品种,包括非洛地平口服常释剂型、托烷司琼注射剂、头孢替安注射剂等,所有品种中注射剂高达19个,占比本次带量采购药品的90%。
据悉,非洛地平、托拉塞米、氟尿嘧啶、奥扎格雷钠、蔗糖铁注射剂、利多卡因、骨化三醇、氨甲环酸注射剂、阿加曲班注射剂都是首次参加省级的带量采购的产品。其中,骨化三醇、阿加曲班已经在广西的GPO带量采购中有过。
本次参与带量采购的21个大品种,首次参加省级带量采购的接近二分之一,随着八省二区带量采购工作的推进,近三分之一的版图地区,用药格局或将发生改变。
3、多省重合,省际采集不断推进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八省二区中,除贵州、青海外,其余省或区均已参加过此前四川联盟的“六省二区”带量采购,而贵州省参加过重庆联盟的“四省一市一区”带量采购,青海省参加过陕西10省联盟的带量采购。
1月29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普强调,地方招采中间一定要有联盟性,一定要以省级平台为中心,推荐主张区域性跨区的联盟。
在政策的催化下,“联盟版”采购持续加速,联盟成员不断扩容,不断出现了多省重合的局面。据统计,国内目前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联盟有:“京津冀3+N联盟”、“内蒙14省联盟”、“陕西10省联盟”、“四川7省联盟”、“广东7省联盟”等。
今年,国家医保局局长胡静林发表《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文并提出,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化常态化,深入探索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改革。完善激励机制,促进医疗机构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集采政策。规范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交易规则,加快建立并实施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
此前,在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成都市医疗保障局牵头实施的“六省二区”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11个中选药品平均价格降幅58.05%,最大降幅91.69%。其中,冠脉扩张球囊均价从3248元左右下降至327元,平均降幅达89.9%,最高降幅达93.3%,国产拟中选产品平均降价89.2%,进口拟中选产品平均降价88.8%,最低中选价格仅194.5元,绝大部分临床常用的主流产品得以有效维持,预计在一年合同周期内,将为联盟省区节约采购资金11.05亿元,其中四川省预计节约采购资金2.39亿元。
总的来看,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省际联盟、省级采购嵌套下的药品降价效应明显。当然,随着省际集采工作的不断加快,药企未来面临的市场门槛将会不断变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