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7月25日召开的福建省妇幼卫生工作会上获悉,到“十二五”末,该省每个设区市将建成一所达到国家标准的三级妇幼保健院和儿童医院。
据了解,福建省卫生厅印发了贯彻2011年~2020年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方案要求,至“十二五”末,该省每个设区市都将建成一所达到国家标准的三级妇幼保健院和三级儿童医院;服务人口达20万以上的县(市)建设一所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三级、二级综合医院妇产科床位数占总床位数要分别达15%和10%以上,儿科床位数占总床位数达10%以上,并纳入医院评审和评价。在妇幼保健院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按照规定设置妇产科、儿科和新生儿科,健全省级和市级儿童医疗救治中心、分中心,合理增加儿童医院数量和儿科、妇产科床位,规范新生儿病室建设。(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