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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交出半年答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7-30  浏览次数:142
    “药品总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较去年同期下降7.78%;财政补助资金增长190.77%;职工人均收入增加5%~10%……”7月24日,浙江省首批先行先试的6个县(市、区)18家不同类型的县级医院改革“半年运行实绩分析”公布。数据显示,该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半年来,医院总收入和病人流量增加,药品费用减少和药占比减少,患者对服务和费用分担满意,医务人员对收入满意。

  据介绍,这18家县级医院于去年12月全面实行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切入点的“四项改革”,即改革药品加成政策,严格控制药品金额占业务总收入的比重;改革医疗服务收费政策,调价总量不超过药品差价总量的90%;改革医疗保险结算和支付政策;改革财政投入政策。

  数据显示,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1月~6月,18家先行改革试点医院门诊总量中诊查费收入增长425.31%,住院总收入中诊查费收入增长425.31%,护理费、手术费、治疗费收入分别增长138.77%、45.75%、43.65%;门诊次均药品费用减少10.48元,出院次均药品费用减少527.44元,门诊、住院药品占比分别减少6.67%和8.7%。这组数据表明,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趋向完善合理。

  与此同时,18家先行试点医院的财政补助资金由原来的3297.89万元增加到9589.17万元,增长了190.77%。工资性支出占医院总支出的比例较改革前有所提高,试点医院职工人均收入较改革前增加5%~10%。这组数据表明,财政保障机制得以完善与加强。

  浙江省卫生厅副厅长马伟杭说,改革能够呈现“两增两减两满意”的发展态势,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发挥了地方的能动性。主要包括: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制订权放给县级政府;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县域内紧紧跟进,形成医保、价格、投入和监管联动;把平稳推进改革的责任落实到地方,鼓励出台和丰富改革政策。(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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