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4月14日讯 4月12日,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发布通报称,根据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浙0304刑初428号》)所披露的相关事实,哈尔滨誉衡制药有限公司的鹿瓜多肽注射液在浙江省存在商业贿赂行为。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浙江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试行)》等文件规定,将哈尔滨誉衡制药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等级评为“严重”,并按规定暂停该企业鹿瓜多肽注射液在线交易。誉衡药业成为国家医保局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以来第一家被列为严重失信处罚的药企。
商业贿赂80余万
药企被列严重失信
浙江通报的判决书显示,2017年以来,被告人倪东敏从哈尔滨誉衡制药有限公司等制药企业承揽浙江区域的药品推广业务,后分别以杭州费特公司和天端、巨晖2家公司以及39家洞头个独企业名义与药厂签订药品推广合同。被告人倪东敏承揽之后,将业务分包给包括被告人陆刚在内的众多医药代表或下家分包商,并从中赚取推广费5%~10%的利润,分包给个人时,再从中扣除发票金额5%的税款。最终,由各医药代表具体负责向医院等用药单位推广药品业务。
2017年5月至2019年6月26日期间,被告人陆刚从被告人倪东敏处获取哈尔滨誉衡制药有限公司的鹿瓜多肽针剂推广费后,为了增加销量,承诺以每开具1支“鹿瓜多肽”针剂支付8元好处费的标准送给开处方的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医生,相关医生予以答应。期间,被告人陆刚共支付给刘某3、陈某7等40名医生(另案处理)好处费共计88万余元,其中上述医生直接或从其他医生间接分得现金共计80余万元。
鹿瓜多肽注射液是誉衡药业的核心产品,但其在2019版国家医保目录调整中已被调出。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价格招采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治理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要求加强政策和管理协同,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实惠的医药服务,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而医药领域给予回扣、垄断涨价等突出问题长期存在,是价格虚高的重要原因,并导致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医保基金大量流失、群众不堪重负,诱导过度医疗、损害群众健康权益,扭曲营商环境和行业生态、削弱行业创新动力。
以药品回扣问题为例,根据公开可查的法院判决文书统计,2016年-2019年间全国百强制药企业中有超过半数被查实存在给予或间接给予回扣的行为,其中频率最高的企业三年涉案20多起,单起案件回扣金额超过2000万元。医药上市公司平均销售费用率超过30%。
对此,国家医保局提出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旨在发挥医药产品集中采购市场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对给予回扣、垄断涨价等问题突出的失信医药企业采取适当措施,促进医药企业按照“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促进医药产品价格合理回归,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失信行为涉及省份达一定数量
将启动全国联合处置
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省级集中采购机构按照来源可靠、条件明确、程序规范、操作严密的要求实施信用评级,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情节、时效、影响等因素,将医药企业在本地招标采购市场的失信情况评定为一般、中等、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等级,每季度动态更新。对于涉及违法违规的失信行为、信用评级所依据的事实,以法院判决或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为准。
省级集中采购机构根据医药企业信用评级,分别采取书面提醒告诫、依托集中采购平台向采购方提示风险信息、限制或中止相关药品或医用耗材挂网、限制或中止采购相关药品或医用耗材、披露失信信息等处置措施,失信行为涉及省份数量达到规定条件的,由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启动全国联合处置。
前述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国家医保局将充分发挥医药价格、招标采购等各项职能,主动作为,积极推动医药回扣有效治理。而医药企业对于回扣个案的罚款往往不敏感,但给予回扣会导致丧失进入集中采购市场的机会,就会产生强大的震慑效果,从而形成举一反三的系统治理效果。
业内认为,在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医药代表备案制等政策组合拳下,医药营销模式走向更加规范化,传递产品临床价值的学术推广将是出路,医药代表队伍也将向专业化加速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