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4月6日讯 3+N联合采购开始,?N?是重点
药品3+N带量采购开始
近日,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发布《京津冀“3+N”联盟药品联合带量采购项目采购文件》。
文件显示,在国家医保局统筹指导下,结合京津冀工作实际,京津冀晋四地公立、军队医疗机构及自愿参加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药机构组成联盟,委托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作为工作机构,经公平竞争审查,开展部分药品京津冀“3+N”联盟药品联合带量采购工作。
据了解,共有11个品种被纳入采购名单,共24个品规 ,全部为口服品种;包括尼麦角林口服常释剂型、托拉塞米口服常释剂型、替米沙坦氢氯噻嗪口服常释剂型、二甲双胍格列吡嗪口服常释剂型、尼莫地平口服常释剂型、卡维地洛口服常释剂型、拉西地平口服常释剂型、西尼地平口服常释剂型、吲达帕胺缓释剂型、复方利血平(别名“复方降压片”)口服常释剂型和非洛地平口服常释剂型。
其中,意向采购量为联盟地区医药机构报送采购需求总量的 70%。本次京津冀“3+N”联盟药品联合带量采购周期为 1 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之日起计算。在采购周期内,医药机构采购超出协议采购量后,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确保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产品排名是按照单位可比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产品排名,最低的为第一名,次低的为第二名。依据产品排名顺序依次确定入围药品,采购目录中同品种最多入围企业数量根据合格的申报企业数量确定。
入围药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获得拟中选资格:
1.单位可比价≤同品种最低单位可比价的 1.8 倍。
2.单位可比价≤同品种同规格最高有效申报价的 50%。
?N?是重点
事实上,京津冀“3+N”联盟最早的尝试是在医疗耗材领域,并且取得了很不错的降价成果:联盟地区冠脉扩张球囊价格从均价3401元下降至319元,与2020年相比,相同企业的相同产品平均降价90%。
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本次集采共有31家企业的72个产品中选,其中28个外资企业产品,44个国内企业产品,国内产品平均降价90.72%,进口产品平均降价88.97%。医疗机构临床常用的主流产品全部中选,按意向采购量计算,预计节约9.42亿元。430家医疗机构作为采购主体积极参加,首年意向采购量达到31.5万个,占医疗机构需求量的80%。
从耗材领域的操作模式可以看出,京津冀联盟的杀伤力不仅仅是?联盟?,而是3+N中的?N?,未来究竟有多少省份的参与,会对医药企业涉及品种价格体系的维护带来挑战。
虽然官方目前未公布具体参与的省份名单,但多省的动态可以预测这一趋势:
2020年山西省医保局曾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省际动态联动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指出京津冀以及11个省份将形成联盟。
目前,耗材领域京津冀为首的“3+6”跨省联盟带量采购已经落地,包括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山东省在内的9省从部分高值耗材开始率先实施。
而采购联盟未来的走向可以从山西的文件中窥见线索:在参考价挂网方面,将采取与天津和陕西等14省联盟采购目录及价格全面联动方式进行参考价挂网。目录及价格联动信息由省药械集中采购中心适时动态联动更新。
此次,显然京津冀联盟会将带量采购的经验由耗材领域过渡至药品领域;京津冀“3+N”联盟,多地联合集采,采购体量远超业界想象,随着药品领域的京津冀带量采购进入正规,未来涉及品种则会面临激烈的杀价。
多省开始集采,跨省联盟被推荐
同日,四川省发布《关于做好医药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对省带量采购和价格联动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
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按照集中带量采购文件要求执行,非中选产品增补周期参照价格联动采购药品执行。价格联动采购药品实行常态化挂网,原则上每月集中申报一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备案药品原则上随时申报,每月集中增补一次。
国家集中带量采购选择四川省作为供应地区的、省级、省际和省内联盟化等集中带量采购的中选产品以中选价格直接挂网。国家、省级、省际和省内联盟化等集中带量采购的非中选产品按照带量采购文件及相关配套政策要求执行。
此前,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强调,地方招采中间一定要有联盟性,一定要以省级平台为中心,推荐主张区域性跨区的联盟。
在此背景下,跨省的联盟带量采购正在不断加速,成员也不断扩容。据统计,国内已形成一定规模的采购联盟有:“内蒙14省联盟”、“陕西10省联盟”、“六省二区联盟”、“四川7省联盟”、“广东7省联盟”等。
如今,地方集采已经通过省级+省际+市级的模式覆盖全国,织起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的采购大网,中选企业不必再为临床使用而营销,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流通环节成本;这一定程度上表明,降价是所有医药企业都难以避免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