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3月29日讯 就第五批国采的开展时间以及几个重要的节点,业内传出了最新的消息。
1、第五批国采,最新消息
据风云药谈消息,第五批国采相关信息已经确定,纳入品种数量可能创历史新高。
据业内消息,综合来看,7月1日前可能完成第五批国采,根据第四批国采的推进时间,以及一年开展两批的进度安排来看,4月新一轮国采可能开始报量,5月中旬可能进入开标阶段,7月新一轮国采有机会落地。
另有消息指出,近日,相关部门召开第五批国家带量采购目录讨论会,对第五批国家带量采购目录进行充分研讨。
就上述时间节点,赛柏蓝向行业权威人士了解了可能的情况——7月1日前完成新一轮集采的时间节点是可能的,至于纳入品种的数量则不好确定,多纳入或者少纳入都是可能的。
根据目前的规则,只要积累了一定数量的符合3家竞争格局的品种,新一轮集采的开展条件就基本成熟了。
米内网数据显示,截至3月15日,有79个通用名药品符合国家集采条件,即过评企业数达3家及以上或1家原研+2家及以上过评企业。
据赛柏蓝统计,截至目前开展的四轮国采共纳入品种155个,纳入品种数量最多的第三轮一次性纳入品种55个,就目前满足集采条件的品种数量较多的问题,上述权威人士对赛柏蓝指出——虽然过一致性评价药企满3家或者一家原研+两家过评药企是现阶段化药纳入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的客观条件,但是具体纳入哪些品种、纳入多少品种,还需要考虑更多的因素,如医院使用量、医保资金占用情况,以及其他更为复杂的因素。
所以说,具体纳入多少品种尚不能确定。
2、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的规则基本明确
今年3月5日,相关部门召开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会议,根据会议确定的内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的方案不会有大的变化。
从第四轮集采的规则来看:全国参与,45个品种,最多允许10家企业中选,4家及以上企业中选的品种采购周期为3年(1家或2家,1年;3家,2年;4家及以上,3年),4家及以上中选的共享约定采购量的80%(1家中选50%,2家中选60%,3家中选70%)。
至于更重要的竞价规则,满足1.8倍的熔断机制、大于等于50%的降幅以及单位可比价小于等于0.1元的三个条件之一,仍然是企业获得拟中选资格的条件。
另据赛柏蓝观察,从首轮4+7到目前已经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落地的第四批国采,除了去年因为疫情的影响外,总的来看,集采加速的趋势显现。
今日一位行业权威人士对于赛柏蓝表示,随着集采规则的成熟与企业参与集采经验的积累,集采的加速推进也是大概率事件。另外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那就是2022年之前的时间限制。
3、更多品种,由地方探索
今日国家医保局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3月25日,国家医保局召开全面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专题座谈会。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全面推进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使用改革。
另外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到,采取把更多慢性病、常见病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集中带量采购等办法,进一步明显降低患者医药负担。
1月2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明确,重点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逐步覆盖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需、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做到应采尽采;同时探索对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相似的不同通用名药品合并开展集中带量采购。
日前,相关部门召开集采会议,再度明确2021年的省级带量采购以500个品种目录,结合具体品种的国采和过评情况等继续推进。
根据此前流出的消息,各地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集采数量,具体是2021年覆盖250个,2022年要全覆盖,国家没有开展的,将由各省组织开展。
就纳入集采的品种范围,上述权威人士对赛柏蓝表示,无论是500个,还是多少个,总的来说,纳入集采的重点品种主要是那些临床使用多,且价格偏高,营销费用异常的品种,相关部门希望通过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挤出药品价格水分,打击带金销售。
至于中成药和生物制剂,由于目前仍然缺乏明确的评价规则,短期内纳入国采的可能性不高。针对这些品种以及没有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省级、省际联盟可能是开展集采的主体。
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中心创始人史立臣也对赛柏蓝表示,比如中成药等缺乏明确评价标准的品种,短期内集采的可能性较低。
截至目前,陕西牵头的11省联盟、5省联盟、六省二区省际联盟、京津冀联盟、长三角药品联盟均有相关消息传出,省级联盟迅速扩大覆盖品种范围的情况值得关注。
根据2020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各省普遍以独立或联盟方式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涉及229种药品、19类医用耗材。
除了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省际联盟集采可能也是集采改革中不容忽视的重要一环。
附:符合国家集采条件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