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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采会议结束,2021年基调已定,五大重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12  浏览次数:89
  医药网3月9日讯 为期一天半的集采会议落下帷幕(3.4--3.5,南京),虽然会议有三大议题:① 专项带量采 ② 国采续标 ③ 国采规则,但是,还是有一些延伸的内容。     专项带量采     胰岛素:胰岛素有可能会成为第一批“专项带量采”的产品,从各方面的信息来看,这个似乎没有什么意外了,只是等时间了。     重要:①是否进行通用名合并 ② 具体规则的制定     生物制剂:暂时,其他生物制品药品先往后放一放。     中成药:国家层面对中成药带量采推进不会过快。各省/市探索以相同适应症、合并剂型的方式积累经验。     实际上,对于中成药的带量采各省市的态度也是比较谨慎的,除了极个别地市有中成药,青海有几个,其他的省级几乎未见;但是,2021可能会不一样。     续约问题(4+7扩围)     续约(核心):所有国采批次的续约问题。     协议期:协议期、、、、协议期、、、、协议期!!!     重点:     ① 避免强行干预延续原中标结果。     ② 续约规则国家层面除指导精神     ③ 以直辖市续约为探索点,相对可行性的续约模式还在讨论中(唯价格论基本上不太可能了),具体的回顾我之前的文章吧。     集采将走向何方?代理商如何应对与筛选产品?     国采的规则方面     1、 断货:断货的事宜事由发生,采取什么方式给予弥补?备选?前调?     2、大体规则上不会发生颠覆性变化,第五批持续推进。     3、产品属性:毒麻精放类产品纳入国采,1类暂不考虑,2类考虑可纳入。     4、贯彻《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文。     耗材带量采     1、持续开展:这个没什么意外的,第二批骨科耗材类基本上也就这样了。     2、一品一策:一个品类一个主要规则,毕竟耗材和药品区别还是很大,所以,耗材带量采的规则不同产品间会有所区别,或者侧重点有所不同。     3、耗材续约:续约不光是药品,耗材也同样有续约的问题,讨论中。     省带量采     1、总结经验:对2019/2020的带量采从产品、规则各方面总结。     2、2021加速加码:2021年的省带量采在以500大目录(概念),结合产品的国采、过评情况继续推进。     3、上半年就开始:2020年的全国各省市带量采除了京津冀+晋,基本上都有结果,大部分已经在执行。     全国范围内的省级带量采第二批很快就会到来。像山西、湖南这类省份,能参加的绝对不落下,已经不清楚算是第几批了。     关于还有哪些产品没有被国采和带量采,回顾一下前面的文章即可!     2021年省带量采131个重点产品,第五批集采在路上!     没有特别颠覆性的内容,续标的这一核心内容讨论的并不是很多;可以预见的是2021年不管是国采还是带量采都会有一个新高度!
 
关键词: 集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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