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浙江  盐酸  白藜芦醇  氨基  技术  吡格列酮  吡啶  中间体  制药设备  骨科  原料药  前景广阔  武汉  中成药“避风港”或步其后尘  试剂  机构悄悄潜伏“创新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简讯 » 正文

江苏省提出“十二五”深化医改目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7-20  浏览次数:143
    日前,江苏省政府印发的《“十二五”时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岁,每万人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分别达到20人和21人。

  《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城乡3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40元以上。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上年度当地职工年均工资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新农合达到上年度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

  《实施意见》明确,2012年~2013年,全面推进15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2014年,在全省范围内推开;2015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阶段性目标。同时,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以上。力争使所有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基本实现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都能提供中医药服务,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有中医科、中药房。乡镇、村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当地门急诊总量的80%以上,50%左右的住院服务由乡镇卫生院提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量占当地门急诊总量的比例稳定在45%以上。 (健康报)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展会信息 | 欢迎扫码下载展会杂志电子版 | 帮助中心 | 国际注册与认证 | 服务指南 | 黄金板块 | 本站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