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个人医疗账户今后有结余时,家人可共享。福建省厦门市日前出台的《医疗保险健康综合子账户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从8月1日起,厦门市参保职工的“健康综合子账户”不仅可为自己支付医疗费,还可用来为父母、配偶、子女看病付费。
据了解,“健康综合子账户”设在医保账户下,属于特殊账户,不仅可购买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商业健康保险险种等,也可用于家庭成员间的互助共济,为参加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子女、配偶支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厦门市人社局局长李钦辉介绍,以往参保职工个人医疗账户只限于支付本人的费用,互济性弱,通过建立“健康综合子账户”,将原来个人医疗账户单一的支付功能,扩大到多种功能,有效释放了个人医疗账户的沉淀资金,提高了个人医疗账户的使用效率。
据介绍, “健康综合子账户”的资金来源分为3个部分:一是每月从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余额中划出固定资金,二是每社保年度结转时个人医疗账户实际结余资金超出部分,三是子账户的利息收入和其他法规规定的收入。(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