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2月3日讯 自2021年2月1日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更对医护人员执业规范提出更高要求。
《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医护人员黑名单制度:
要求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责任制,明确相关负责人的管理职责。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关技术服务活动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如实记录技术服务原始信息,确保相关数据信息可溯源。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专业技术人员应遵守相关行为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建立技术服务档案并对技术报告相关信息进行公开等。
总的概括,就是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对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建立信用档案,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然后,依据信用状况,实行分类监管。
依法向社会公开监管信息;在处理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时,对于投诉举报多、安全隐患大、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查处力度。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是国家从法律层面对医疗卫生机构和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一个正式法规性文件。
除定考外,这些情况同样纳入黑名单
实际上早在2013年,中国医师协会正式启动了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时候,就拟建医师“黑名单”制度。
此前,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黑名单”制度和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没有必然联系。
凡是因医德医风问题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从业人员,就有可能被“拉黑”,协会将建议医疗机构不再聘用该医师。
邓利强表示,执业医师定期考核中的医德医风测评结果,是医师协会获取相关信息的渠道之一。
此外,医师协会还可以通过医师执业注册、媒体报道、社会举报等多种途径,发现执业医师可能存在医德医风问题的线索,一旦查明问题确实存在且十分恶劣,那么该医师将进入“黑名单”。
只要经过再教育和培训后能够通过考核,曾经的不合格医师还是可以再次执业的;而一旦因医德医风问题被列入“黑名单”,医务人员虽然不一定丧失执业资格,但这个不良记录将终生跟随。
黑名单近年来成为医疗界探讨的重点,黑名单可以是医疗机构单方面的一个私权行为,对医疗机构内违法犯罪人员的一个记录,对本单位接诊人员的一个提醒,也可以是对特殊环境下医疗保护的一个具体措施。如何把控黑名单上榜的底线,也成为了该项制度的重中之重。
黑名单的力度如何把控?
此前,医师协会拟设立医师“黑名单”消息传出后,在医疗行业从业人员中也有不同的声音。黑名单的力度如果把握不好,会不会影响医护工作积极性?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党委办公室主任徐洪斌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医务人员一旦违反法律法规,自当受罚。但在没有触犯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因为进入“黑名单”,就被毁掉了整个职业生涯,从此没法再抬起头来,这样的处罚是否过于严厉?
而且现在医患关系非常紧张,在医疗行业建立“黑名单”制度,会不会让公众觉得这个行业的道德水准普遍偏低,而且个别事件的不良影响可能会被扩大,这样不仅对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于事无补,甚至可能会起到反作用。
邓利强表示,执业医师考核结果应该公开透明,不合格的原因同样应该公开透明。这样就能在行业自律的同时,让社会监督发挥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陈秋霖也曾表示,要解决当前医疗行业的问题,还要从制度上查找原因,不能指望孤立地解决职业道德问题。
既要强力监管,也要加强待遇
当人们谈到医院和医生违规的时候,大多数想到的都是“乱开检查乱开药”之类的带金销售行为。医务人员“大处方、大检查、收回扣”的帽子没少被扣。
尽管真伪难分真假莫辨,但长期这样的一种职业社会形象,必然会让人忽视医生应该是依靠医疗技术,而非开药检查以求生存。
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被限定为非营利单位的当下,医生的医疗技术还无法合理定价。与医疗技术相比,检查和药品的费用却较为昂贵。去年安徽某地医院儿科医生因为绩效不抵后勤人员的三分之一,而集体要求转岗就是一个明摆的例子。
一个医生的医疗技术倘若得不到体现,那么就有可能会通过其他的手段来寻求杠杆。无论是法律法规还是部门规章,其实施主旨还是在医护得到合理待遇保证前提下,守住心中的道德底线。
只有建立起客观公正的薪酬分配制度,让医务人员的薪酬和“带金执业”不相干。
保证医务人员可以依靠其医疗技术获得合理的收入,可以支撑得起他们过上光明体面的生活,才会阻止更多医护踏入这个“黑名单”的队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