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2月31日讯 1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修订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对外发布。
在高端制造领域,涉及呼吸机、ECMO、人工智能辅助医疗设备等条目;在河南、陕西、广西等省区新增医疗器械、防疫防护用品等条目;在信息服务领域新增在线教育、在线医疗等条目。
与2019年版相比,2020年版的总条目增加了127条,进一步扩大了鼓励外商投资的范围,自2021年1月27日起施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同时废止。
涉及呼吸机、ECMO、人工智能辅助医疗设备
1、鼓励制造业为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
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高端制造领域,新增或修改集成电路封装及测试设备制造、激光投影设备、超高清电视、呼吸机、ECMO、人工智能辅助医疗设备等条目。全国目录鼓励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增强重要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2、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
全国目录将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作为本次修订的重点之一,在扩大开放中发展新业态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在线教育、在线医疗、在线办公等条目。
研发设计领域,新增或修改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研发、区块链技术开发等条目。商务服务领域,新增高端装备维修、数字化生产线改造与集成等条目。
3、鼓励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
在河南、陕西、广西等省份新增医疗器械、防疫防护用品、原料药生产等条目,助推区域开放型经济发展和外向型产业集群。
从全国各省企业数量增长来看,2020上半年河南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增加228家,全国排名第六。从全国各省企业数量增速来看广西以50.9%排名第三。
4、进一步增加鼓励外商投资条目,扩大鼓励范围
本次修订距上一版仅隔1年,符合支持方向的新投资享受优惠政策,在条目上只增不减。修订后的《鼓励目录》总条目1235条,比2019年版增加127条,全国范围增加65条,中西部地区增加62条,增幅超过10%;修改88条,主要是对原条目的涵盖领域进行了扩展。
外商投资《鼓励目录》中的领域
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这次出台的优惠政策包括了免征关税、减收企业所得税、优惠土地使用等方面。
(1)免征关税方面
对于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除《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外,实行免征关税政策。
(2)减收企业所得税方面
对于符合条件的西部地区和海南省鼓励类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3)土地使用方面
对于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增强国内国际经济联动效应
目前,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创造了中国约四分之一的工业产值,五分之一的税收,贡献了中国进出口总额的约40%,已经成为我国双循环的重要主体。
2020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落实了外商投资法及条例的规定,保持了政策的延续性,同时,又进一步明确了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的行业、领域和地区。有利于进一步稳外资,有利于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有利于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处促进的新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