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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密重点监控品种集采限制力度有多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28  浏览次数:99
  医药网12月22日讯 对重点监控品种的限制,并不止步于国家层面的目录公布,各省(市)监控品种目录亦接踵而至。     此外,各地还从多个政策维度对监控品种产品使用进行限制。     有“延用者”     也有“增补者”     2019年国家版重点监控品种目录公布后,各省(市)的第一批重点监控品种目录纷纷公布。北京、吉林、福建、广东、云南、天津、黑龙江、上海、山东、陕西、江苏、重庆、甘肃、四川、辽宁、湖南、贵州没有增补重点监控品种,沿用了国家重点监控品种目录。其余省份各有删减,其中中药注射剂和营养类注射剂是各省增补的主要类别。     根据各省(市)公布的监控目录,各地级市可以在国家和省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基础上,根据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测情况和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制定情况,增补形成本市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截至目前,包括苏州、九江、大庆、鹤岗、淄博、韶关、东莞、肇庆、衡水等多个地级市,已完成自行增补并公开重点监控药品目录。     自各省形成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目录后,2020年基本上没有再形成第二批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目录。     集采多维度限制     武汉模式有望全国推广     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对企业的影响不仅仅是在临床用药层面上,还体现在药品集中采购方面。     有的地方如浙江舟山,2019年就将重点监控药品调出采购目录名单,产品包括拉氧头孢钠、依诺肝素钠、还原型谷胱甘肽、头孢曲松钠、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百令胶囊等10个品规。     2019年8月,青海以国家卫健委和青海省卫健委公布的重点监控药品目录为依据,对采购数量大、采购金额高的重点监控药品进行集中采购,其中投标报价不得高于现行全国最低省级采购价(不含GPO采购价),根据投标企业数量决定是竞价采购还是议价/谈判采购。     武汉市则选择了集中议价采购30个品种,2020年8月公布的目录包括了国家重点监控药品目录20个品种,以及湖北重点监控药品目录新增的5个品种(谷红注射液、参芎注射液、鹿瓜多肽注射液、胎盘多肽注射液、红花黄色素注射液),再结合武汉地区疾病发病情况和公立医院用药情况增加了丙氨酰谷氨酰胺、核黄素磷酸钠、转化糖、木糖醇、血栓通5个产品。     因为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本身就不应该得到鼓励,武汉本次集中议价采购对重点监控品种进行了严格限制:重点监控品种没有数量约定,不进行医保资金先期预付;同时,设置最高限价(有效报价),为本企业品种省级挂网最低价的0.7倍,高于最高限价则报价无效。此外还规定,本次重点监控品种剂型和品规进行合并分组,但同一申报企业同组只能选择一个零售数量包装品规参与报价,入围后原则上供应中选的包装品规等。此次30个重点监控产品采购周期为一年,未入围品种将暂停湖北省挂网,医疗机构不得进行采购,确因临床需要的可申请单次备案采购。议价结果将在湖北省范围内联动执行。武汉的模式更有可能在全国推广使用。  
 
关键词: 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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