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2月11日讯
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12月8日,据河北省医保局消息,《河北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类和静脉留置针类)(征求意见稿)》当日发布,内容的核心为进一步降低医用耗材虚高价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临床需求,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本次采购品种为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医用耗材类,约定采购量由各医疗机构上报的2021年的实际需求量累加计算确定。河北省公立医疗机构和部分医疗机构作为医用耗材采购主体,通过河北省医用器械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参加。
本次集中采购以执行日起,12个月为一个采购周期。若在采购周期内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的,超过部分仍按中选价格进行采购,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格保障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组织集中采购等有关政策调整,将按照最新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资格及要求上申报企业在采购周期内具有持续生产、履行协议和保障供应的能力,能满足全省各医疗机构的约定采购量需求。申报企业参加本次集中带量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前两年内,申报企业不存在因申报品种质量等问题被省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过的情况以及不存在其他在经营活动中因严重违法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况;申报品种不存在省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检验不合格情况。
企业不具备申报资格中规定的必须满足的全部要求,一经确认,将不接受其申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该注册证涉及产品挂网资格,该企业2年内不允许参与我省集中采购。
要对耗材的质量负责,一旦中选,作为供应保障的第一责任人,及时足量按要求组织生产,并向配送企业发送耗材,满足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需要。
静脉留置针类
本次采购品种为静脉留置针类医用耗材,约定采购量由各医疗机构上报的2021年的实际需求量累加计算确定,在资质的审核与流程上基本与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类的要求一致。
在中选规则上,每组内的申报企业采取竞价方式确定中选企业及价格。同品种申报企业中,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视为同一企业。
每家企业每个竞价组报1个价格,如中选,本企业组内所有产品按该企业最终报价进行供应。同竞价组产品,符合申报资格的实际申报企业按其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确定竞价入围,其规则是:大于16家的,则入围4家拟中选企业及价格;10-15家的,则竞价入围3家拟中选企业及价格;
6至9家的,则竞价入围2家拟中选企业及价格;1至5家,则竞价入围1家拟中选企业及价格。同一竞价组如出现申报价格相同的,则进行第二轮报价,直至确定中选产品。
约定采购量按“价格最低产品占主要约定采购量,其他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按照价格从低到高逐渐减少”的分配原则确定。具体分配方法是:实际中选企业为1家的,为约定采购量的50%。
实际中选企业为2家的,为约定采购量的60%。最低价格产品为约定采购量的35%,次低价格产品为约定采购量的25%。
实际中选企业为3家的,为约定采购量的70%。最低价格产品为约定采购量的30%,次低价格产品为约定采购量的25%,第三低价产品为约定采购量的15%。
实际中选企业为4家的,为约定采购量的80%。最低价格产品为约定采购量的30%,次低价格产品为约定采购量的25%,第三低价产品为约定采购量的15%,第四低价产品为约定采购量的10%。
带量采购范围继续扩大
12月3日,据山西省医保局消息,年初山西各市医保部门从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入手,分别选择静脉留置针、血液透析器、一次性输液器等低值医用耗材,开展了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试点工作。全省11个市首批低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平均降幅超过55%,预计一年可节约相关耗材费用上亿元。
9月以来,省医保局明确要求发挥区域联盟联合集中带量采购优势,并指导各市组建了三个市域联盟开展低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三个市域联盟分别为:太原、晋中、忻州、吕梁4市组成“中片”市域联盟,大同、朔州、阳泉3市组成“北片”市域联盟,临汾、运城、长治、晋城4市组成“南片”市域联盟。各联盟集中采购工作由联盟内市级医保部门轮流牵头承办。
全省11个市已全面实现通过组建市域联盟开展药品耗材带量采购。
10月30日,三个市域联盟先后发布了集中带量采购公告,采购品种包括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一次性使用真空采血管、一次性使用吸氧管、预充式导管冲洗器、一次性导尿管、一次性导尿包、病毒采样器、样本释放剂、全自动核酸提取试剂等9种低值医用耗材。
截至目前,临汾等4市区域联盟已公布了3类品种5个规格产品的中选结果,平均降幅达67.08%,预计一年可节约相关医用耗材费用达1200余万元。
太原等4市区域联盟联合开展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病毒采样器、核酸提取试剂等医用耗材集中谈判采购中选结果也于11月24日公示。全省三个市域联盟低值耗材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将于2021年1月份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