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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所有先心病患儿将获得免费救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7-11  浏览次数:131
    记者日前从西藏自治区卫生厅获悉,西藏所有0~18岁、具有手术指征和介入治疗指征的先心病患者,在今明两年内都将得到免费救治,目前各项工作已全面展开。

  西藏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贺青华介绍,由于西藏高寒缺氧,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发病率明显高于全国其他地区。近年来,在中央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援助下,西藏积极开展先心病儿童救治工作,目前已免费救治3000多名,但仍有约7000名先心病患儿需要救治。为此,西藏自治区日前出台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医疗救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17个对口援藏省(市)和17家中央援藏企业每年各免费救治100名先心病儿童计划,同时接受其他企业和慈善组织的赞助,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现有先心病患儿免费医疗救治工作。

  根据方案,此次救治工作采取区外救治和区内救治相结合的方式。区外救治由各对口援藏省(市)、企业等确定救治医院并落实救治任务,区内救治由自治区人民医院和西藏军区总医院承担。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对县、乡(镇)、村在校学生进行集中筛查,对不在校的0~18岁少年儿童逐村、逐户筛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名儿童。初筛发现的疑似患儿由县级政府负责集中送地(市)指定医院确诊,确诊后在其监护人知情同意的原则下,由各地(市)负责协调,分期、分批、集中转送到指定的区内外医院救治。

  方案规定,区外救治费用由承担救治任务的援藏省(市)、企业等承担,区内救治费用按照农牧区医疗基金大病统筹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牧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商业保险等现行制度,由地(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结算,不足部分从企业和社会募捐及医疗救助经费中补助。农牧民、城镇低保户和企业困难家庭患儿及患儿一名监护人的区内外交通及生活补助费由自治区财政承担。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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