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2月2日讯
集采常态化,一年两次
从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开展的进度推断,有分析人士表示,下一轮集采或有望今年末、明年初开始。
回顾第三批国采,从6月22日选定的品种传出到11月末中选结果基本全国落地,花费的时间在半年左右,如果下一轮集采仍然按照这一进度,按照一年两批次的政策安排,下一轮集采何时开始似乎已经有一些眉目。
另据米内网此前消息,在11月21日的一个会议上,一位权威人士表示,第四批集采的方案正在筛选品种;品种范围将扩大,扩展至注射剂,将考虑生物制品(胰岛素)和中成药;对部分临床替代性简单明确的品种,将探索按适应症招标。
赛柏蓝此前就了解到,只要符合集采条件的品种数或其金额达到一定水平,即触发启动国家集采,预计每年开展两批;2021年开始将逐步提高注射剂在国家集采中的比重。
医保局此前已经表示,以临床需求和质量优先为导向,做到应采尽采,将集采覆盖至份额大、金额高的产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企业间竞争转化为产品质量和成本竞争,进行阳光下的公平竞争,促进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71个品种满足集采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注射剂已经是多个省份以及省际联盟、市级联盟开展带量采购的热门品种——具体来看,虽然各省选择的品种疾病分布领域不尽相同,但是总的来看,抗生素占比最高,注射剂占比也最高。
不难看出,虽然注射剂的一致性评价进度较慢,但是从临床必需、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市场竞争充分等筛选品种的准则看,注射剂进入国采序列是大概率事件。
法伯科技&中国医药市场研究协会联合发布的研究报告《VBP对中国医药市场格局的影响》曾分析指出,能够纳入带量采购的品种原则上是临床使用量较大、较成熟,且有多家仿制企业生产并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第二批国采的筛选原则是“在 2019年10月31日前,原研+过评品种+参比制剂超过3家企业(即2+1)就可能会被纳入”。
从第二批国采最终入选的品种情况看,大部分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企业家数均大于等于3家(其中阿卡波糖是2家企业过评也被纳入,估计主要和两病专项与临床使用量大有关),部分品种由于当时还存在专利上的问题或者尚未正式大规模销售,暂时未纳入(如替格瑞洛、阿哌沙班等)。
应该说,上述因素都可能会影响下一轮集采最终选择哪些品种。
截至目前,国家已组织开展三批集中带量采购,共涉及112个品种,均为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据风云药谈梳理,截至2020年11月30日,按照此前的入选规则,符合第四批集采的产品已经达到71个。
带量采购产生的系列效应
随着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的常态化推进,集采品种品类将持续扩围,中成药、生物制剂均在国家集采的范围内;国家组织药品集采覆盖主体也在持续扩大,除公立医疗机构外,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集中采购;全国集采的中标规则、企业之间的竞争态势逐渐稳定和清晰。
在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答记者问上,试点办、联采办负责人表示: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是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工程;是净化行业生态环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三医联动”的重要切入口。
确实,随着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的开展,原研药品价格被降低,仿制药实现替代效应,药品流通环节的水分被压缩,带金销售的空间减少,相关药品的市场格局逐渐重塑,不同药企的渠道选择也在进一步分化,国内药品市场的渠道格局也将重构。
有分析指出,在之后的几年,随着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的推进,绝大多数仿制药都可能成为微利产品。
医疗行为指数研究与评价中心在一次分享中表示,带量采购后,各落标企业和原研厂商纷纷转战院外市场。随着带量采购走向常态化,预计跨国药企大部分成熟产品未来的重心将放在集采外市场,零售渠道价值提升。
一位跨国药企高管也对赛柏蓝表示,创新药迎来系列政策利好,国家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加速,创新药医保准入加快,后续跨国药企在公立医院占主要地位的将是依赖于医保支付的新上市产品。
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等级医疗机构仍然是药品终端销售的主渠道,但是随着带量采购的推行以及医保目录调整的常态化,抗肿瘤药、生物类似物、消化与代谢类等治疗性的品类将占主要优势;外企品牌产品、原研产品和国产创新药等将是城市公立医疗机构销售的主要增长品类。
受医保控费及后续执行DRGs及DIP的影响,辅助用药及重点监控药品品类销售预计将持续下滑。
《 VBP对中国医药市场格局的影响》认为,国家的带量采购政策会不断扩展品种,这使得仿制药的价格不断降低,利润空间不断压缩,最终将促进国内创新药市场的发展,迫使内资企业在创新药领域与外资企业竞争,提高内资企业的创新能力。
对于医药企业来说,应该在认清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同时,尽快选择适合自己的道路——走仿制品路线还是坚持创新型转变。
附:原研、参比、过评、视同过评、目录集五种情况满三家的品种名单
(信息来源:风云药谈独家整理)
(信息来源:风云药谈独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