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1月24日讯
1117家医疗机构,因不良执业行为被记分
近日,在实行“驾照式”计分一年多后,上海市卫健委公布了一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三季度,上海市有1117家医疗机构因不良执业行为被记分。
数据显示,在这一千余家被记分的医疗机构中,有将近一半的医疗机构被多次记分。具体数据为:有452家医疗机构(占比40.5%)因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不良执业行为而被多次记分。这就意味着有近一半的的医疗机构不仅一次违反了医疗执业的有关法律法规等内容。
据了解,新版《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亮点之一在于完善了记分应用手段,并举全国之先,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确立了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考试制度,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积达到或超过被暂缓校验分值的,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应当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考试,未按规定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则认定该医疗机构再次校验不合格,由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备案证。
从上海市卫健委发布的通告看,今年仅第三季度,就有4家医疗机构因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被吊销执业许可证;有一名医师因擅自开办医疗机构或非医师行医被吊销执业证书。
医药大检查开始
上海在全国医药检查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早在今年9月份,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信息,为推动各地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第七督察组于9月23日进驻上海市开展督察。
根据文件内容,本次督察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具体要求,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推动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
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就提到“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等医疗相关产品的监管;健全药品遴选、采购、处方审核、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评价等标准规范,强化药事管理和药事服务。
此外,督查组的另一个监管任务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主要内容是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破除以药养医机制,落实药品、耗材采购制度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除了卫健委,医保局也重点监管医生的行为。
今年7月份,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印发《沈阳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据赛柏蓝梳理,该文件提出对医保医师备案管理、要求医保医师合理用药、医保医师违规可被取消资格、建立医保医师黑名单制度等管理措施。
针对违反规定的医保医师,将对其违规行为实行扣分制度。医保医师一次扣分满3分的,暂停医保医师资格一月;扣分满5分的,暂停医保医师资格三个月;扣分满10分的,暂停医保医师资格六个月。
医保医师除浪费医保基金、合谋骗保、分解住院、增加患者自费等违规行为会被进行不同程度的扣分外,情节严重可直接取消医保医师资格。
史上最严监管来临
目前,“驾照式”分值考核模式的监督政策已在全国铺开,对于医院和药企而言,都是非常大的挑战。
据长江日报报道,2017年,武汉市中心医院对医师合理用药实行“驾照式”管理半年后,该院共有274名医生被扣分罚钱,最严重的一名违规医生因为将维生素C与肌酐一起使用,被扣了6分,罚了1000元。
而据东莞市卫生健康局近日公布,有50家医疗机构因违法违规被“记分”。其中,有4家医疗机构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照扣分数值顺序,被吊销执照的这4家医疗机构在一年内分别被扣70分、40分、6分、4分。
今年5月份,四川省出台了《四川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0年版)》《四川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0年版)》,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今年9月份,河北省卫健委官网也公布了《河北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明确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管理实行一年一周期的累积记分制度,记分结果作为医疗机构校验的重要依据,纳入医疗机构定级、评审、评价、考核的指标体系,并作为行业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此外,辽宁省、贵州省、山西省、山东省、深圳市、重庆市、苏州市、西安市等多地也出台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的政策。
总的来说,随着监管趋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药企业都是严查的领域和对象。医药行业的整改正在发力,医疗行业链条上的任何一个个体,无论是医院、医生、药企还是医药代表,都必须将合规放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