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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提倡无偿献血者年龄放宽至60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7-04  浏览次数:148
    随着“血荒”现象频繁出现,“到底多大年龄段的人可以无偿献血”,这一问题日益受到公众关注。由卫生部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并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明确规定: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

  《要求》指出,采集血液前应征得献血者的知情同意,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健康征询、一般检查和血液检测。献血前的一般检查和血液检测应以血站结果为准,对经健康检查不适宜献血的献血者,应给予适当解释,并注意保护其个人信息。献血前健康检查结果只用于判断献血者是否适宜献血,不适用于对献血者健康状态或疾病的诊断。

  《要求》明确,具有高危行为的献血者不应献血,如静脉药瘾史、男男性行为或具有经血传播疾病(艾滋病、丙型肝炎、乙型肝炎、梅毒等)风险的。同时,患有呼吸系统等22类疾病的患者不应献血、有洗牙后未满3天等16种行为的人群应暂缓献血。

  《要求》规定,男献血者体重应大于等于50公斤、女献血者应大于等于45公斤。全血献血者每次可献全血400毫升、300毫升或200毫升,献血间隔不少于6个月。单采血小板献血者每次可献1个~2个治疗单位,或者1个治疗单位及不超过200毫升血浆,间隔不少于2周,不大于24次/年;因特殊配型需要,由医生批准,最短间隔时间不少于1周。单采血小板后与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4周。全血献血后与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3个月。全年血小板和血浆采集总量不超过10 升。(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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