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0月22日讯 自2021年1月1日起,药店大批药品医保不再报销,主要为各省增补目录品种和国家重点监控药品,既包含西药,也涉及中成药品种,包括阿莫西林、风寒感冒颗粒、抗感颗粒、金银花口服液等一批常见药。
2021年起,大批品种调出医保
陕西省:63种药品调出医保
根据陕西医保局此前发布的《关于将部分药品调出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按照国家医保局的相关要求,逐步消化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增补的乙类药品,经专家论证并向社会公示后,决定将部分药品调出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自2021年1月1日起,将氢氧化铝凝胶、莫沙必利口服液体剂、二甲双胍马来酸罗格列酮口福常释剂型、阿莫西林双氯西林口服常释剂型等63种药品统一调出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后续还将指导定点医疗机构通知适时替换治疗药品,确保如期顺利实施。
青海省:省内增补的227个药品调出医保
10月10日,青海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青海省增补药品消化目录的通知》称,根据医保发〔2019〕4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青海省增补的227个药品调出《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版)》。
除此外,2020年,青海省将调出国家重点监控药品和上年度青海省省药品采购平台未招采使用的药品,共129个品种,从2021年1月1日起停止医保、工伤保险报付。
河南省:320个药品调出医保
据业内消息,河南各医院医保办将河南省医保局日前公布的调出医保目录药品名单通知到各科室,包括180个西药和140个中成药,涉及阿扎司琼注射剂、曲美布汀口服液体剂、比伐芦定注射剂等西药;还有风寒感冒颗粒、抗感颗粒、金银花口服液等知名中药,一共320个药品。
根据河南省医保局通知,对河南省医保药品目录中不在国家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将一次性全部调出(民族药除外),并将在2021年1月1日起统一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
各统筹地区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动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及限定支付范围。
重庆市:第一年消化的药品将停止医保报销
今年6月,重庆市医保局发布《关于重庆市逐步消化地方增补的医保乙类药品名单的公示》,明确第一年消化的药品,将从2021年1月1日起停止医保报销。
第一年消化的药品主要有:批准文号为“药准字B号”的药品;文件已纳入医保目录、但厂家未申请医保报销的药品;2019年在药交所无采购数据的药品。
地方增补目录品种调出医保,多地执行
截至目前,包括甘肃、宁夏、新疆、广西、浙江、陕西在内,共有20多个省份落地执行地方增补目录调出政策——其中,云南、湖南、吉林、天津、河北、安徽、西藏等地已经明确第一批调出地方医保的增补品种,大批品种于2020年7月1日起调出当地医保目录;除此外,北京、宁夏、新疆、广西、重庆等地也同时公布了最终调整和消化时间。
部分省市已经剔除品种
北京:10月1日起,224种药品不再报销
北京市医保局与市人力社保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明确自2020年10月1日起,将苯乙双胍等224种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品种从本市医保药品目录中调出。调出后发生的费用不再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224种药品中,共有136种西药和88种中成药,其中不乏一些常见药,比如西药中有治疗糖尿病的苯乙双胍、治疗皮肤疾病的卤米松、抗生素类药品克林霉素、解热镇痛类药品布洛芬以及抗蛇毒血清注射制剂等。
中成药里则有小儿感冒清热片、感冒退热颗粒、复方丹参注射剂、十滴水胶囊、麻仁润肠胶囊、桑菊感冒口服液和羚羊清肺散等。
北京市在2020年年初已经开始执行了最新的医保药品目录,这次药品调出的主要原因是为落实“用3年时间逐步消化各地医保目录内的非国家医保药品品种”这一全国统一要求。
河北:7月1日起,171个品种不再报销
6月29日,河北省医保局下发《关于对2020年消化调出河北省省医保药品目录暂保留增补药品的公示》称,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关于“今年6月底前将国家重点监控品种剔除出目录并完成40%省增补品种的消化”的部署要求,现将河北省拟调出的增补药品名单公示。
据统计,河北省共计公示171个品种,这些品种已在7月1日起调出河北省医保目录。
云南:837个品种报销截至6月底
7月1日,云南医保局发布《云南省超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范围药品消化调整方案》的通知称,为严格执行《2019版国家药品目录》,自2020年6月30日24时起,同步对《2019版国家药品目录》调出的药品、超出国家医保支付剂型的药品、复合药、国家明确不予支付的中药饮片、国家重点监控药品停止医保报销。
据统计,云南省超国家医保目录范围药品837个,其中西药416个,中成药421个。
四川:100种药品,7月起不再报销
6月23日,四川医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通知将纳入国家重点监控范围的转化糖电解质注射剂等6种药品于2020年7月1日起调出《药品目录》。
除了国家重点监控品种外,度米芬含片等94种药品也于2020年8月1日起调出《药品目录》。铝镁匹林片(II)等44种药品于2021年8月1日起调出《药品目录》。
但为保障参保人员用药连续性,经核实有关药品招采数据,决定复方醋酸钠林格注射剂、复方利多卡因注射剂2种药品暂不调出《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8年版)》。
广西:186个品种调出目录
6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局发布关于调整规范《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
原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支付范围内按规定调增的药品在3年内逐步消化,2022年6月1日起统一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自2020年6月1日起执行的调整规范内有144个药品被调出西药部分,42个药品被调出中成药部分。
符合以下条件,调出医保目录
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存在下列5类情况之一的,经专家评审后,直接调出《医保药品目录》:
1、被药品监管部门撤销、吊销或者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
2、被有关部门列入负面清单的药品;
3、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不良反应、药物经济性等因素,经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的药品;
4、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手段进入《药品目录》的药品;
5、国家规定的应当直接调出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