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0月19日讯
全国统一耗材编码
10月13日,吉林省医保局发布《吉林省治理高值医用耗材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要求执行国家统一的高值医用耗材编码标准。执行国家统一的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医用耗材分类和编码标准。
以及落实国家医保高值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政策。在国家平台上开展动态维护,强化国家统一编码标准在高值医用耗材注册、采购、流通、使用、支付和监管等环节的衔接应用。
按照国家要求,严格执行并落实国家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准入管理及相关支付政策要求,及时开展医用耗材编码数据库更新维护。
在此之前,9月30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深入推进试点做好第一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公告(2020年 第106号)》。
要求第一批实施唯一标识的医疗器械注册人于2021年1月1日起,严格按照《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等有关要求开展产品赋码、数据上传和维护等工作,并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上述公告显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唯一标识试点深度尚有不足。为充分验证唯一标识制度实施的成效,经研究,决定将唯一标识系统试点时间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对于试点品种,在现有试点品种的基础上,以自愿原则,鼓励企业将更多品种,特别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第一批国家高值医用耗材重点治理清单》中的产品纳入试点范围。
治理高值耗材的先决条件
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消息,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滔表示,统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和代码是高值医用耗材治理的基础和先决条件。
据调查,现行的医用耗材种类繁多,数量庞大,“小、散、乱”的问题比较突出,且名称不规范,编码不统一,数据难以比对。国家层面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和编码体系,增加了招标采购、医保支付、价格监测、基金监管等工作的难度。
李滔指出,统一医用耗材分类和编码对促进医保精细化管理,特别是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有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通过统一编码和分类可以实现“三可”,即可比较、可监管、可分析。
据了解,在此之前,《中国医疗保险》杂志曾发布《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标准研究》一文显示,通过“全国医疗保障信息业务标准化情况”调查各省及地级市使用医用耗材编码情况,共收集3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及341个统筹市的信息。
发现医用耗材医保支付编码规则使用情况比较繁杂。有6个省份使用7种不同的医用耗材编码标准,9个省份使用3至6种不同的编码标准,只有4个省份编码统一,但其使用的编码标准也各不相同。
2018年,原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支付制度与医学编码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等人发布《建立我国医用耗材分类编码体系的设想与思考》一文分析:
因无全国统一的医用耗材分类编码规则和指导原则,当时已有的耗材分类编码体系间各自独立、缺少衔接,且企业产品规格、型号复杂多样,计量单位和标准均由各企业自行制定,加上没有统一的医用耗材通用名,使得一物多码、一码多名的现象普遍,种类繁多的医用耗材分类编码标准现状给医用耗材的监管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