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0月15日讯
国家将推荐疗效独特的中药品种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向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局下发《关于推荐中医治疗优势病种、适宜技术和疗效独特的中药品种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推荐的优势病种、适宜技术、中药品种分别不超过5种,并于2020年10月20日前报送推荐表,随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聘请有关专家成立评议专家组,对推荐的中药品种等内容进行评议,并形成名单向社会推介。
其中推荐的中药品种是指已经批准上市的中成药,不包括中药饮片和医疗机构制剂;疗效独特的中药品种临床定位、功能主治、适应症、适用人群、用法用量、疗程、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应准确清晰。
根据此前的相关文件,推荐品种目录将控制在100个以内,如果按照单个省份推荐的中药品种均为5个计算,预计总的推荐品种在150个左右。也就是说,获得省级推荐的品种约有三分之二的机会进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推荐队列,机会不小。
预计100个中药品种或迎利好
通知显示,此次推荐主要是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部署的相关任务。
据赛柏蓝查询,去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到,彰显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以及大力推动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要求加快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建设,用3年左右时间,筛选50个中医治疗优势病种和100项适宜技术、100个疗效独特的中药品种,及时向社会发布。(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部负责)
意见18条指出,聚焦癌症、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感染性疾病、老年痴呆和抗生素耐药问题等,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到2022年形成并推广50个左右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
意见46条指出,探索建立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评估路径,综合运用循证医学等方法,加大中成药上市后评价工作力度,建立与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基本药物遴选、医保目录调整等联动机制,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国家药监局、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分别负责)
对于获得推荐的中药品种来说,如果在药品采购、基药遴选、医保目录调整等方面获得倾斜,无疑是一个不小的利好。
多省市正在开展推荐工作
据赛柏蓝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江苏、吉林、陕西、北京、河北等省市已经就中药品种的推荐工作发布相关通知。
江苏要求推荐的中药品种不超过5种,各单位10月13日之前上交推荐表;吉林也要求推荐的中药品种不超过5种,10月14日也就是今天前将推荐表上报;陕西省要求10月15日前将推荐表报送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与产业处;河北要求中药品种由各市通知辖区内企业申报,每家企业推荐不超过1种,各单位于10月19日前将推荐表报送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近日,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中医治疗优势病种、适宜技术和疗效独特的中药品种申报工作的通知》,北京的中药品种报送要求如下:
1.中央在京公立二级及以上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机构、驻京部队公立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每家限报2个项目);
2.北京市属公立二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每家限报2个项目);
3.在北京地区注册、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中医药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应由中方控股(每家限报1个项目)。
申报材料请于10月16日18:00前报送。
哪些品种能最终入选?
近日,在中国药学会的支持下,由中药大品种联盟牵头发布的《中药大品种科技竞争力报告》,在目前已上市的59595个中成药产品中,从“临床价值、科学价值、市场价值”三个维度,遴选出入围2019年科技竞争力评价的579个中药大品种。
这里的中药大品种与传统以销售额作为判断大品种的依据有所不同,是指具有显著或确切的临床疗效,满足临床需求,科技含量高,中医药特色显著,所占市场份额大的品种。
从遴选依据看,这里的中药大品种入围标准与国家中医药局提出的疗效独特等要求还是有一定的近似,这579个中药大品种有多少能进入国家推荐的中药品种名单中,并获得国家级推荐,值得期待。
众所周知,中成药的发展在政策支持和医院使用层面存在一定的割裂。虽然高层多次出台支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医保目录和基药目录的调整也传递出了支持中医药的信号,而且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慢性病发病率的增加都为中成药的发展提供了机会。但是各省的重点监控药品制度给中成药的临床使用带来了压力,另外,医院端的各项药品合理使用政策都影响着中成药的院内使用,不少过10亿的中成药品种销量连续下滑。
此次相关部门直接从中药品种层面释放支撑中医药的信号,是否会给相关品种带来好的市场机会,是否会进一步带动中医药行业的发展,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