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9月29日讯 近来,业内举报信频繁出现,涉及醒脑静、康莱特、安罗替尼等多个大品种。正大天晴分别于9月1日及7日接连受到举报,被指带金销售,举报信甚至具体到其品种和回扣的价格。其实在带金销售方面,正大天晴并非初犯。
自2011年起,陆续有多地医院的医生收受正大天晴的贿赂而落网,这不仅导致江西省新余市卫健委在2019年取消了正大天晴部分产品在新余地区公立医院的销售资格,更导致江西省卫健委将其记入江西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并在正大天晴于今年1月再犯红线时,宣布取消其连云港正大天晴医药有限公司及其代理人的网上采购配送资格两年。资深业内人士认为,“带金销售”屡禁不止,“正大天晴”们屡教不改,不仅对行业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加剧了医患关系的紧张,更暴露出药品注册过度重复产生的恶性竞争的弊端,及监管、司法等多部门协作制定规则、建立追责制度的迫切需要。
营销恶性竞争,还因技术无差别
近来,医药行业内刮起一股举报之风,涉及醒脑静、康莱特、安罗替尼等超20亿的大品种。其中,仅在9月上旬就被连续举报两次的正大天晴可谓处在风波的中心。虽然正大天晴方面并不承认,他们指出这是竞争对手的恶意举报,并称启动了司法程序,但“带金销售”这样的敏感字眼到了老百姓眼里,想要扭转这份影响就变得困难了。
在本报特约观察家、鼎臣医药咨询创始人史立臣眼中,这样的恶意举报成本风险低,获利快,很可能会引起效仿,但他认为即使这种恶性行为能够短暂带来好处,这种损害行业、加剧医患关系紧张的行为也并不可取。而降药价网CEO卫柏兴则认为,是真实举报还是同行诋毁,应该让税务部门核查正大天晴安罗替尼的各项成本,才能得出结论。
在谈到恶性竞争的原因时,史立臣表示,除了公德层面,还应该考虑到恶性竞争的产生背景。根据9月7日中国药学会发布的《关于发布第六批过度重复药品提示信息的公告》(下称《公告》),有302个品种被指“同一药品已获批文号企业数在20家以上”,加上前五批的过度重复药品目录,共计1474个过度重复药品。《公告》认为,同一品种成品药,如果市场上有超过20家企业在生产,就会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而这也是中国药学会对过度重复药品进行筛选的依据,同一药品批准文号企业数只要达到或超过20家的品种就被列入《过度重复药品目录》。中国药学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药品品种“扎堆竞争”问题不容忽视,建议药企要主动调整产品结构,实现高质量发展。
同一药品上千批文的情况,与过去药品品种过度申报有关,药品批文一般每5年可重新申请再注册,再次申报要求与成本都比新获得批文低。通常同一药品可因厂家不同、药品规格不同、剂型不同都会有不同的批文,但很多企业不生产药品也不注销批文,因此出现不少“僵尸批文”。以甲硝唑为例,其具有批准文号的企业有797家,其中相当数量的企业已不生产、销售该药品,但为了保留生产线,以备日后生产需要,企业不会主动注销批文。
“技术无差别,只能靠营销,”史立臣总结道,“同一个药品,十家二十家足够良性竞争了,再多就是恶性。这就导致在医生那边,你一个人不给没用,你不给别人给,你不给那就真不给你开。”
卫柏兴则认为,这二十多年来,中国的药企几乎都相比于研发更重视营销,以至于真正意义上的新药没有多少,连中药上都没有将传统全部落到实处。在缺乏硬核竞争实力的情况下,在医院销售的药品如果不带佣金,反而成为了行业内的反常现象。他表示,目前要说没有带金销售的,估计也只有“4+7”带量采购里面的某些十元以下的产品。关于这点,史立臣也持相同观点,认为集采产品价格低,没有回扣的空间,非集采产品则价格高,有回扣,这甚至导致部分集采落榜产品反而卖得更好。他认为,长此以往,随着集采规模逐渐增大,国家可能会关上非集采药品售卖的这扇门。
此次《公告》目录新增“过评企业数量标注”和“批文企业数达到或超过三家的剂型标注”两大统计信息,无疑是最大亮点。业内普遍认为,一致性评价或许可以对药品产能严重过剩、过度重复用药问题有所缓解。一致性评价促使仿制药在临床上替代原研药,提升我国的仿制药质量和制药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的基础上,让药品过度重复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药品同质化明显的势头得以一定程度上的遏制。
多部门应携手,无规矩不成方圆
这段时间,国家频频出台反腐文件,例如今年6月份九部委联手严打医药企业与CSO串通,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再度征询意见等。尤其针对医药领域的带金销售,提出将违规药企纳入征信不良记录,甚至取消销售配送资格。在高举反腐大旗的当下,正大天晴被举报的带金销售如果属实,那便无异于“顶风作案”。对此,卫柏兴认为,出台反腐文件是一回事,执行力度是另一回事。他以药品招标举例,认为有些招标价格高得离谱的药品至今没人追责。卫柏兴同时也表示,医生与药企相互勾结固然可恶,这中间的巨额差价也并非只进入这双方的口袋中,他认为罪魁祸首应为药品价格招标部门,“天晴也好,地晴也好,不废除招标部门,药价虚高带金销售是无法从根上改变的。”
对于“带金销售顶风作案”,史立臣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药企是最不愿意带金销售的,但当前市场环境下,除了集采药品之外,不回扣很难卖得动。史立臣认为,部分其他国家收取回扣的医生,除了面临巨额罚款之外,还要面临刑事责任,甚至被注销医师资格。但在国内,惩罚力度不大,甚至有不了了之的情况。不止如此,国内追究的方式是追究生产企业,但史立臣表示,五千家药品生产企业里,有专门营销队伍的不足五百家,绝大部分的药企都需要代理商来负责药品的销售。代理商进行了带金销售,药企不仅负责出销售费用,还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他认为带金销售成为常态是药企所不愿意看到的。
史立臣进一步指出,正确的推广方式是学术推广。因为医生的专业领域是治疗与手术,对药学并不一定钻研很深,因此药品,尤其是新药,如果能够开展研讨会,就能加深医生对药物的了解。医生靠开药提成赚钱应当受到管束,但医生用自己的医术赚钱是天经地义的。请资深的三甲医院医生为其他医生及行业从业者授课,授课费是合情合理的。
但话又说回来,对于提成销售和学术会议,具体的划分界限与是否合规的明确说明,是行业内亟待完善的领域。史立臣认为,虽然监管部门负责此事,但一旦问题涉及刑事责任等领域,又在司法部门摄下,所以,有关部门联手制定详细的规范是一个非常迫切的需求。
就在9月14日,武汉某三甲医院启动了严格的审查活动,统计所有医生去年临床讲课费的情况。据了解,每个医生的账户都会被系统调出来进行仔细的核查。如果查到医生账户上哪一笔费用是哪家公司支付的,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将发协助调查函给相应的药企,要求公司逐人逐笔提供相关费用发生时的邀请函、授课课件、现场照片、劳务协议、转账卡号、涉及金额、会务行程安排等相关证明材料。此外,证明材料还要加盖企业印章以证明费用的真实性,并要在规定时限之前递交到医院。不过,上述医院也表示,在打击违规营销的同时,医院也允许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开展医院和药企的交往,之后,医院将建立健全双方交往合作事前公示、事中监管、事后备案的全流程管理制度。想必这一举措将促进学术推广与带金销售的界限划分,有助于打击假借学术会议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对于带金销售的现象究竟是否可以被根除,两位专家的意见都是肯定的。史立臣认为必须有关部门联手,解决过多重复批文的问题,并制定详细的规范。卫柏兴则认为“药价虚高的根源就是招标部门招出来的,医生这支笔开出来的。”因此,他认为废除招标,使医生处方透明、药价透明,建立并完善追责制度,完全可以根除药价虚高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