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9月29日讯 9月28日,据福州市卫健委官网消息称,福州医改经验入选全国基层卫生改革典型案例。
基层医师公社发现,福州基层医改亮点颇多,这地基层医生令人羡慕~
亮点一:同工同酬,编外人员补助不低于编内平均水平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部参照“公益一类”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落实财政保障,按照机构编制数 (含编内人员和未超编制数的编外人员)来核拨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和各类津补贴等人员经费。
未超编制数的编外人员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当地编内人员平均水平,得以保障编内和编外人员同工同酬。
足额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等政策性补助资金,且不得冲抵人员经费财政补助。
亮点二:每三年开展基层医疗机构编制重新核定
县级编制、卫健部门根据辖区常住人口变化每三年开展基层医疗机构编制重新核定,并根据机构类别、功能定位、实际需求等,实行总量控制、合理调配、集约使用。
县级在核定编制数基础上还可以再核定聘用一定数量的编制数外人员,聘用人员条件、数量、工资和财政补助标准由县医管委确定。
亮点三:门诊诊查费按医师级别设立,最高30元
取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原为10元/人次)政策,设立门诊诊查费、护理费、注射费等项目,基层门诊诊查费按医师级别设立(主任30元、副主任25元、主治及以下15元)
亮点四:边远地区特岗津贴每人1万元/年
实施特招、引进、提升、返聘、下派等“五个一批”和定向委培、学费代偿、特岗医师计划等人才政策。
边远地区特岗津贴每人1万元/年,连续补助 3年;医学类本科生补助每5000元/年,连续补助5年;专科生每人3600元/年,连续补助3年。
亮点五:全科医生优先入编,高级职称的每月1000元补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空余编制优先用于配备全科医生,政府财政对基层在编在岗的注册全科医生按职称级别发放相应的岗位补助(高级每人每月1000元、中级800元、初级600元),补助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实时调整。
亮点六:收入结余最高提取70%作为绩效工资总额增量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医疗业务净收入(医疗业务收入减除药品、耗材等业务成本支出)和考核后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结余提取 20%~70%作为绩效工资总额的增量。
另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作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人员报酬,不纳入绩效工资统计范畴,单独核算。
亮点七:取消总额控费,放宽基层临床用药范围
取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医保费用总额控制,将省级药品采购目录作为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并按规定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放宽基层临床用药范围,鼓励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基层诊疗。
医改落实关键在基层,而强基层的关键又在于放开和搞活。近几年,不少地方针对基层医改走出了一条可行的特色之路,除上述提到的福州外,还有耳熟能详的“福建三明经验”“贵州麻江县员额制”“瑞安方案”等都非常值得其他省市借鉴。
近几年,不少地方针对基层医改走出了一条可行的特色之路,除上述提到的福州外,还有耳熟能详的“福建三明经验”“贵州麻江县员额制”“瑞安方案”等都非常值得其他省市借鉴。
医改落实关键在基层,而强基层的关键又在于放开和搞活。只有从管理、编制、待遇、关怀等多方面入手,才能有效提高基层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医疗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