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9月23日讯 近日,河北、黑龙江、青海、江西、湖北、云南、广东这 7 个省份也发布了挂网通知,列举如下,请大家及时关注本省落地情况。
河北省
9月21日,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河北地区中选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要求第三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河北地区中选药品需申报,中选药品的规格包装需在《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GY-YD2020-1)》范围内;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其他地区中选药品、同品种非中选药品有意向在河北省挂网销售的也可申报。
相关药品生产企业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至 9 月 25 日完成资质、价格申报及价格承诺函上传工作。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挂网资格。
黑龙江省
9月21日,黑龙江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挂网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第三批国采中选结果中黑龙江省中选及供应清单药品按照中选价格直接挂网,本次中选药品已挂网的生产企业也需参与挂网,原同通用名中标(挂网)药品在中选结果执行后停止交易资格。
黑龙江省要求相关药品企业于 9 月 22 日-24 日 17:00 按照挂网流程维护企业信息、产品信息、价格信息,审核时间为:9月25日-29日。
青海省
9月18日,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发布《关于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挂网的通知》,通知指出,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按照中选价格和规格包装直接挂网,要求相关企业在 9 月 18 日~9 月 28 日前完成申报及网上信息维护。
湖北省
9月18日,湖北省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发布《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湖北)中选品种集中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未在湖北省采购平台挂网的第三批国采中选供应品种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为 9 月 19 日至 9 月 25 日。
江西省
9月19日,江西省医保局发布《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第三批国采中选品种企业在网上填报信息及确认配送关系,非中选药品企业应申报该产品的现行全国最低省级集中采购价格,并参考第三批国采中选品种价格,自主申报在江西省的采购价格。
云南省
9月15日,云南省发布《关于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挂网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企业在完成样品备案后,于 10 月 14 日下午 17:00前,完成备案。
挂网交易药品为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云南中选结果对应供应品种清单内药品,目录对应的同厂同品规老中标药品,将在目录内药品挂网交易后停止挂网交易资格。
广东省
9月14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相关品种配送关系维护和备货的通知》,通知表示,省平台将于近期启动第三批国家集采相关工作,要求相关企业做好品种信息、配送关系维护,以及做好备货工作。
11月起正式执行
结合各省市情况,总的来说,大致都会在本月完成挂网申报、配送关联,10月份完成前期供应,11月起正式执行中选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