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9月7日讯 小伙伴们还记得去年的国家卫健委中成药处方权限制政策吧,对于西医开具中成药,给出了严格的限制条件。
▌ “限方”背景:
去年7月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详情见:快来认领!这20个大品种进入国家重点监控目录!),除了列举了第一批20个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外,在加强合理用药、开展医院绩效考核的工作要求里,还对中成药的处方权限进行了限制!(相关阅读:中药企注意了,80%的医生将不能开中药处方!)
对于中药的处方开具权限,工作要求说明,中医类别医师应当按照《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开具中药处方。
重点来了,对于西医,如果开具中成药处方,则需具备以下条件:
经过不少于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考核合格后,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
业界对此理解为,所有西医自此之后如果开具中成药处方,则必须去学习一年,并经过考核合格,方有中成药处方资格。
另外下面三种情况的西医,既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也可以开具中药饮片处方。
1.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学专业学历或学位的;
2.参加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2年以上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总学时数不少于850学时)并取得相应证书的;
3.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中医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
▌ 各省政策陆续出台
国家卫健委政策发布后,各省纷纷出台了相应的西医开具中成药处方的政策,其中,广西也提出,在国家中成药限方政策前,非中医医师只要曾接受过中医学课程学习的,均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的省份。
详情是这样的,去年 12 月 31 日,广西卫健委发布《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指出:
自 2019 年 6 月 11 日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发布前已经取得中医类别以外医师资格并注册执业,且在院校教育和毕业后教育接受过中医学课程学习的,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基层医疗机构(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和诊所)的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可以开具常见病、多发病的常用中成药处方,也可以延续使用中医医师开具的中成药长期处方。
可以看出,相对于国家卫建委最初要求,广西这个政策相对宽松了许多。
▌ 广西最新中成药处方政策发布
规定了 2019 年 6 月 11 日之前的非中医处方中成药的要求,那么之后的非中医类别医生怎么办?
今年 5 月 14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又发布了一份《广西壮族自治区非中医类别医师等人员中医药专业知识系统学习培训考核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日前,这份《考核方案(试行)》已经通过,广西卫健委和广西中医药管理局正式发布。
《考核方案(试行)》显示,将对 2019 年 6 月 13 日后,取得非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证书、需要开具中成药处方的医师,以及已经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的非中医类别人员进行培训,培训采用网络学习和线上考核方式进行,学制一年。
结业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总分 60 分(含)以上者为合格,并获得相应证书,培训对象结业考核不合格的,给予一次直接补考机会。
直接补考再不合格的,可再重新完成第二阶段临床各科常用中成药合理使用课程的学习,再次参加考试。
考核通过的结果是,这些医生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了。
并且,《考核方案(试行)》指出:
2019年6月13日前,已经取得非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证书的,可以继续开具中成药处方;已经开具过中药饮片处方的,可以继续开具中药饮片处方。此类人员无需参加本方案培训考核。
可以看出,这个相对于去年 12 月 31 日的政策又宽松了一步,“2019年6月13日前,已经取得非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证书的,可以继续开具中成药处方”,没有再提到需曾接受过中医培训,也无需参加这次的培训考核。
广西的医生可以放心的处方中成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