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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将试点建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6-28  浏览次数:137
    6月27日,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召开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会。会议宣布,自7月1日起,北京友谊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将相继组建理事会,试点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决策、执行、监督的相互分工、相互制衡。

  据介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后,试点医院的工作机制将发生变化。作为医院的决策机构,理事会将聘用外部理事,特别是要吸收社区居民参加,使医院在重大决策时不仅要考虑自身发展,还要着眼于更好地服务社会。北京友谊医院将成立由内部理事5人和外部理事4人(包括职工代表、学术界代表、患者代表等)组成的理事会。北京朝阳医院将成立由4名内部理事(包括理事长、执行院长、职工代表、专家代表)和3名外部理事(包括社会知名人士、周边社区居民代表、职工代表)组成的理事会。理事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对医院执行理事会决策的全过程进行监管。理事会根据理事长提议,按照干部管理有关程序经市医院管理局批准,聘任执行院长和副院长,组成医院的执行机构。医院运营管理实行院长负责制。

  据了解,理事会制度的建立将促进医院内部结构进一步调整,包括改善用人机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构建精简的行政管理机制。北京友谊医院、北京朝阳医院都将压缩、合并职能处室,使医院更加高效运转;促进用人制度逐步改变,将按人给薪逐渐变为按岗取酬,岗变薪变。(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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