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8月31日讯 继安徽、海南发布非过评药品带量采购相关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后,又有多个省份开始筹备未过评药品的带量采购。
据 MRCLUB 网友反馈,昨日,陕西省医保局向由陕西牵头, 10 省(区、兵团)参与的省际联盟发出征求意见函,拟组织开展未过评药品带量采购。
省际联盟包括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湖南、广西、贵州、海南 9 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此前,陕西省牵头组织省际联盟,通过开展跨区域联合带量采购以降低人工晶体采购价格,该带量采购将区域内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院)、具备开展人工晶体相关手术的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院)上年度人工晶体实际使用量的70%用于带量采购,采购周期为一年。
这次采购议价工作已于 8 月 15 日完成,据陕西日报报道,经过此次跨区域联合带量采购议价,与原采购价相比,中选产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 44%,最高降幅达到 85%。经初步测算,执行中选价格后,可为公立医疗机构节约采购资金共 3.1 亿元。
此次陕西省再次向省际联盟其他省区发出邀请,表示人工晶体的带量采购得到了国家医保局的肯定,为进一步发挥省际联盟的规模效应,推动药品、耗材降价,拟组织开展未过评药品带量采购,希望有意参与的省份在 9 月 4 日前复函确认。
从政策来看,今年下半年省级或区域联盟未过评药品的带量采购必将得到开展,今年 6 月 5 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正式公布(见 MRCLUB历史消息:九部委发文!允许真学术,严打假学术!严查药企串通CSO支付非法营销费用!),其中第十条明确指出,“推动各地开展非过评药品带量采购和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试点。”
看来下个月陕西这 10 省省际联盟就会出台相应的实施方案了,除此之外,相信还会有更多省份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