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8月14日讯 8月12日,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发布《贵州省医疗保障局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冠脉扩张球囊联合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显示,贵州省、重庆市、海南省联合采购地区委派代表组成联合采购工作办公室,代表3省市医疗机构实施联合带量采购。本次带量采购日常工作和具体实施由贵州省医疗保障局承担。
采购品种为冠脉扩张球囊(仅限预扩球囊和后扩球囊),具体采购量尚未公布,
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由联合招采地区确定,统一执行。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过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据了解,本次分组为预扩组和后扩组分别招标。报名合格企业同组最多入围企业数根据符合“申报品种资格”的实际申报企业数确定,具体如下图:
低于最低价1.9倍,可中选
《征求意见稿》显示,每组合格申报企业在4家及以上的,由三省市抽选临床专家和采购专家在报名合格的生产企业里通过对企业的产品质量、规模、产品配送能力、产品稳定性、售后服务、操作培训、不良反应发生率、卫生经济学评价等因素后,进行无记名投票。
每组得票数从高到底进行排序,选出入围企业,再采取竞价方式,按企业申报价从低到高,依次确定企业顺序。最低的为第一顺位,次低的为第二顺位,依次类推确定其他顺位。
企业报价≤同组最低报价的 1.9 倍的企业按顺位获得拟中选资格。
如未达到中选企业数,剩余名额由未中选企业进行第二次报价,在小于最低报价(同组第一次的最低报价)1.7倍的企业中由低到高依次选择中选企业。
对于同功能属性产品价格计算方式,同企业相同功能属性的其他注册证产品按申报的全国最低挂网价同等降幅计算后确定价格。
中选企业所有合格申报产品由医疗机构自由选择,生产企业需保证所有规格型号的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断供。
假设某品牌分别申报A、B两款产品,A、B两款产品在全国省级平台挂网最低价分别为3000元和3500元。A产品作为代表产品报价600元中标。
B产品中标价格计算公式为:B产品中标价=(A产品中标价/A产品全国省级平台挂网最低价)*B产品全国省级平台挂网最低价=(600/3000)*3500=700。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三省市各医疗机构根据约定采购量,在保证中选企业原有市场份额的前提下,剩余采购量由各医疗机构按价格由低到高依次选择,中标价格高的产品采购量不得高于中标价低产品采购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