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8月12日讯 8月10日,业内有消息传出,320种药物自2021年1月1日起调出某省医保目录,变为自费药,要求各科医师尽早为患者选用替代药品。
消息显示,文件中所列320种药物为原该省增补药品目录,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使用至2020年底,2021年1月1日起调出医保目录为自费,请各科医师详知,尽早为患者选用替代药品,并做好解释工作。
文件显示,对省医保目录中不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内的药品一次性全部调出(民族药除外),2021年1月1日起统一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
各统筹地区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动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及限定支付范围。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和大病保险承办机构于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信息系统维护和调试工作。
据业内流传消息,此次有320个药品被调出,包括180个西药和140个中药,其中有阿扎司琼注射剂、曲美布汀口服液体剂、葡萄糖酸锌口服液体剂、比伐芦定注射剂、门冬氨酸钾注射剂、罗红霉素缓释控释剂型、利巴韦林口服液体剂等西药;还有风寒感冒颗粒、抗感颗粒、金银花口服液、藿香正气滴丸、肠胃宁片、注射用丹参、血脉通胶囊等知名中药。
国家医保局曾发布通知,要求6月底前将国家重点监控品种剔除出目录,并完成40%省级品种的消化,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包括甘肃、宁夏、新疆、广西、浙江在内的17个省份落地实施。
其中,西藏、云南、河北、上海、安徽等地仅仅公布了2020年7月前的调出品种,并未公布不同阶段的调出品种。而此次业内流传的省份,将320个品种全部调出,不再按三年的时间逐年进行,足以见其力度之大,决心之强。
省增补,涉10000亿以上市场
据风云药谈统计,全国各省级医保增补产品超10000品次+,初步估计产品累计使用医保金额至少在1000亿以上,从总数上来说,化药与中药的省增数量基本表现为1:1。
业内曾有观点认为,对于地方增补品种,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原则上不得自行制定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该要求降低了寻租的空间,各地均使用一个医保目录,产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对药企的重要性增加。
某种程度上,之前地方在招标采购时出于保护本地企业的考虑,或会将当地企业生产品种增补进地方医保目录中。除此之外,取消省增补也有助于斩断地方利益链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曾益新指出,允许地方增补药品是制度建设初期的过渡性措施。
风云药谈作者张廷杰则认为,被调出医保目录的所有产品,对于所有企业和医药自然人都是“双刃剑”。这会带来医药代表和代理商“业绩”和“心理”上的双重压力,在疫情和全国集采之下,本来就压力巨大,年底压货也是“惯例”。如果自家品种被调出省增补,年底的任务完成压力可想而知,长远来讲这个省份的用药格局会发生变化。
与此同时,如果被调出省增补品种的竞品,会迎来新一轮抢占市场的机会。
哪些品种被幸免
虽然明确要求取消省增补,但文件也给了各药企和医疗机构三年的缓冲期,一方面是考虑地方用药习惯改变的问题;另一方面是考虑工业的感受,让工业有机会转型。如果不设置缓冲期,那么现有医疗机构货源处理的问题会非常棘手。三年缓冲期,目的是让出去的还有机会再进来,只要符合基药目录标准的,做好二次研发、循证医学等,还是可以再进入医保的。
8月3日,国家医保局发布《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7类药品,可以纳入2020年国家医保目录。
其中,方案显示,2019年底前,进入5个以上省级医保目录的药品,排除第一批重点监控药品。原先规定省级医保目录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2020年的新规,则意味着给这些省级增补产品一次进入国家级医保的机会。
有研究机构认为,地方医保目录调整后,临床滥用明显、价格较高、部分辅助用药品种或首先受到影响。2020年征求意见稿通过“5省共有”的方式,允许部分地方医保品种转入全国医保目录,尽可能均衡临床需求、医保控费和地方利益之间的关系,可以关注之后医保目录谈判结果中地方医保品种的“升级”情况。
这个5省共有的规则,让多个销量大的省增补品种迎来新转机。据不完全统计,有5个品种在20个以上的省份进行增补,包括红花如意丸、依诺沙星、头孢哌酮他唑巴坦、甘露聚糖肽在内;26个品种的增补省份在15个以上。
以下是省增补超过10家的129个品种
(统计数据量较大,难免疏漏,望大家谅解)
附:320个药品,被调出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