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7月23日讯 如果乙类OTC药品不纳入医保目录的条款付诸实施,将对零售药店未来3-5年的走势产生较大影响。在医保红利褪去后,零售药店今后将产生全新的市场竞争格局。
IQVIA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医药健康市场(只含各终端销售的药品和零售药店销售的保健品,含线上渠道但不包含中药饮片、个人护理和器械)的整体规模为15,563亿元。其中,处方药占79.6%的市场份额,OTC占15%,保健品占5.4%。分渠道来看,医疗终端占75%, 包含医药电商的零售终端占25%;其中医药电商渠道占比5%,但发展迅猛。
如果再加上中药饮片、个人护理和器械,则2019年线下零售药店整体规模约为3711亿元。值得一提的是,受医保政策限制非药品类在药店销售和带量采购政策推行、处方外流的影响,第二终端的药品销售占比持续提升——OTC和处方药占据线下药店整体市场的75%。(参见图1)
4月29日,国家医保局公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计划将10类药品排除在医保目录之外,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其中,明确乙类OTC药品不纳入医保目录的条款,将对零售药店未来3-5年的走势产生较大影响。未来,在医保红利褪去后,零售药店将产生全新的市场竞争格局。
目录调整,短期影响较大
事实上,早在2015年,就曾传出OTC药品将退出医保目录的消息,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叠加,当时并未出台任何实际改革措施。此次新版医保目录针对乙类OTC药品和滋补类等的调整,既是针对过往目录构架的重新梳理,也是“腾笼换鸟”的关键一步——突出临床价值是医保目录调整的基本原则,IQVIA认为,今后会有更多创新药被纳入医保。
在业内看来,这一举措参考了国际通行实践,即按药品使用渠道不同医保支付分类管理为核心的通行模式。
按照国际通行的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零售终端患者和消费者自我药疗并自付;医疗机构门诊不使用OTC药品,但住院病人如使用OTC类成分药品(不以OTC身份对待)依然纳入医保支付体系,这是比较常见的做法。5月24日,国家医保局召开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启动会议。在DRGs付费新政下,对医院而言,住院病人治疗所使用的药物,无论是医保目录内还是目录外,都是成本,只要成本效益好OTC类成分药品也可使用。
国际通行的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是在完善的医药分业体系基础上实施的。疫情期间,通过互联网医疗以及统筹支付向零售端的有限放开,我国推进了医药分业的步伐,处方外流的速度也在加快, 这一点不可否认。但要达到发达国家的医药分业水准,我国尚有5至10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路要走。
此前,医保政策曾限制非药品类在药店销售,造成保健品类别2019年的增速下降8%。结合这一案例,IQVIA预测,此番医保目录调整方案一旦落地,在未来3-5年将对OTC和零售药店造成巨大冲击——OTC药品分为治疗性用药和预防性用药,治疗性用药的需求持续存在。对照医院市场,药品在今年一季度疫情影响同比增速显著下降的情况下,治疗性用药依然保持高于市场平均的增幅。如果目录调整如期落地,这部分OTC的治疗需求或回到医疗机构由处方药替代。尽管随着处方外流的推进最终依然会流向零售渠道,但是这将经历一个“顾客先回流医疗机构,主要是社区医院,之后再返流至药店和电商”的过程,短期内对OTC和线下零售药店会造成较大的影响。(参见图2)
对冲利空的建议
如果医保的思路从腾笼换鸟进一步过渡到个人账户逐步取消,或将给零售药店带来更大的冲击。
个人账户本质上是风险自留的强制储蓄,而非互助共济性质的医疗保险,无法有效应对老龄化社会保障。为应对疫情后经济增长预期下调和国际贸易环境恶化等宏观环境,政府帮助企业控制成本,持续开展减费降税,个人账户是导致当前职工医保缴费率偏高的重要原因,今后会逐步调整(直至取消),在此过程中主要考虑的是合理消化个人账户的存量问题。
当然,无论政策和环境发生怎样的变化,零售渠道都将成为医药分业的最终受益者,但这个渠道红利需要配合服务模式的转变——传统的营销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未来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模式将成为主流,特别是疫情之下凸显了互联网诊疗带来的药品零售新机会。零售企业应主动参与提升数字化的患者管理和服务能力。未来,医药零售的生意模式将是数据驱动的线上线下融合,批发、零售和互联网平台的界限将被打通,并出现依托大连锁或大平台的数字商业体。(参见图3、4)
展望未来三年,OTC市场线上销售预计年复合增长在16%以上,线下零售(不含O2O)仅增长2-5%, 更加丰富的数字生态化将配合慢病在健康管理,疾病预防和提高免疫力等方向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