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5月28日讯 据沈阳市政府新闻办27日召开的发布会消息,目前,沈阳顺利转换为省联盟采购模式,圆满完成了“4+7”试点工作任务。在新的采购周期继续坚持带量采购,招采合一,组织签订采购协议,明确约定采购量,坚持多部门合作、协同推进,确保中选药品质量、供应、使用和回款;坚持医保基金预付、支付标准协同等配套政策,试点成效持续巩固,惠民效应持续扩大。
据了解,为实现药价明显降低,减轻患者药费负担,国家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7个城市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被称之为以“4+7”试点城市。这11个城市组成采购联盟,集中招标,进行带量采购。
据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崔俊介绍,试点周期内,沈阳实际采购25个中选药品7975万(片/粒/支),采购金额为1.48亿元,占总任务量的206%。未中选药品(与中选药品同一通用名)采购量为1569万(片/粒/支),采购金额为1.38亿元。中选药品的采购量是未中选药品采购量的5.1倍。2019年25个品种同一通用名药品采购量9544万片,比2018年同一通用名药品的采购量6928万片,增加了2616万片;2019年采购金额2.86亿元,比2018年采购金额5.28亿元,节省资金约2.42亿元,实现了药价明显降低,中选药品替代作用明显。
崔俊说,新采购周期任务已全面落地,平稳有序推进。3月20日零时,沈阳市新一轮药品带量采购全面落地执行,涉及297家医疗机构,25个中选品种,其中15个品种续签了原中选企业,其中6个品种价格不变,9个品种价格有所下调;10个品种变更了中选企业。截至5月24日24时,全市实际采购中选药品2124万(片/粒/支),采购金额为2,046万元,占总任务量的50.49%。
4月25日零时起,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辽宁)中选结果在我市全面落地执行,涉及315家医疗机构。32个药品种类。价格平均降幅53%,最高降幅达93%。截至5月24日24时,全市实际采购中选药品1447万(片/粒/支),采购金额为506万元,占总任务量的19.38%。
此外,谈及中选药品降幅这么大如何保证药品质量?崔俊说,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以带量采购为核心,通过“以量换价”推动药品价格进一步下降,挤掉流通环节存在的不合理水分,让利于患者,同时保证药品降价不降效,同第一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一样,本次集中采购以通过一致性评价为入围标准,一致性评价全称是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既包括质量,也包括疗效,在药品的原辅料、生产工艺、质量检测和疗效等方面均有严格标准。中选后药品监管部门将强化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加强全周期质量监管,确保一致性评价不是“一次性”评价,因此群众不必担心药品的质量和疗效,放心购买中选药品。
崔俊说,下一步沈阳将继续做好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工作,严格执行集中采购政策,确保百姓用上质优价廉药品,解决百姓看病贵的问题,让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