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原则上不再举办新的城市综合医院,在严格控制城市公立医院数量的同时,扩大专科医疗资源总量,扩大社会资源办医比重,扩大区域医学中心规模。日前启动的《浙江省公立医院优化工程实施方案》作出上述规定。
《方案》由浙江省卫生厅、发改委和财政厅共同编制。《方案》规定,政府原则上不再举办新的城市综合医院,科学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建设标准、贷款总量、大型设备和开展特需服务的比例;在严格控制城市公立医院数量的同时,扩大专科医疗资源总量,重点扶植儿童、妇产、传染病、康复、精神病、老年病和肿瘤等专科;增加社会资本办医比重,重点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力争到“十二五”末,民营医院床位数占全省总床位数的比例从目前的10.42%提高到20%以上;扩大区域医学共享中心建设数量和规模,实现集中配置、统一管理和高效使用。
据浙江省卫生厅副厅长马伟杭介绍,资源配置不合理、功能定位不清晰、服务体系欠完善,是医疗机构设置和建设中存在的三大问题。《方案》对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医疗实力、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服务监管、职业道德教育等6个方面制定了具体内容和考核指标细则。结合都市圈和城市群布局,该省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形成杭州、宁波、金华和义乌4个省级医学中心和100个区域专病中心,同时力争使杭州拥有2家~3家国家级医学中心。
浙江省还将建设区域医学共享中心,如建设集医学影像、临床检验、病理以及大型医用设备装备等为一体的医学检查诊疗中心和网络实验平台,探索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整合和延伸,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预防保健中心,促进医防结合。(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