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南京医保局公开关于印发《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支持中医药,具体包括中医项目调整价格、总额预付向中医类医院倾斜等。
针对当前特殊时期,该方案对中药自制剂开通医保准入绿色通道,其中对芪参固表颗粒、羌藿祛湿清瘟合剂按甲类自制剂管理,医保全额报销,个人自付比例为0。其他的用药如藿香正气等中成药、中药饮片也将合理制定自付比例。对于医保内的中医治疗方法、中成药,该方案也有支付标准方面的政策倾斜。
方案还明确了动态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探索按中医特色病种付费等内容,进一步助力南京市中医药发展。
同时,方案提到支持中医药传统诊疗服务,符合条件的中成药、中药饮片、治疗性中药制剂按照规定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并在支付标准上给予适当倾斜。其中,对国家、省、市谈判的中成药,个人自付比例将适当降低;对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版国家药品目录,南京医保局给予协议期内的中成药较低自付比例,新增13种中成药中的11种个人自付比例定为20%,另外两种定为10%。
根据2019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西药和中成药共计2709个,其中,西药1370个、中成药1339个,中成药的占比已接近一半。此外,还有892个中药饮片。
笔者了解到,在南京之前,山东也有将山东省中医院的肺得宁合剂、肺维康颗粒、养神定志颗粒等中药制剂纳入医保,并100%报销。
山西省将省中医药研究院(山西省中医院)研制的益气除瘟颗粒、除湿清肺颗粒、解毒护肺颗粒、葶苈泻肺颗粒、补肺健脾颗粒这5种中药制剂临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明确可临时按甲类药品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北京市中医院将33种院内中药制剂纳入省医保系统。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均可使用,报销比例按照“乙类药品”管理——即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自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其余部分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青海开通绿色通道,将扶正避瘟合剂、藿兰清化饮、芩蚕解毒合剂、辟瘟散四种中药制剂纳入《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药品报销范围内。
另外,四川省也有结合四川特点,在全省定点医院推广一些中药制剂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及时救治患者。
业内认为,南京市发布的该文件是对中医药市场利好的政策,随着南京这一枪打响后,其他省市或将跟进,在支付标准上对中成药、中药饮片倾斜,将中医药支持政策落地。这也将减轻病人用药的思想及经济负担,同时助力中医药产品受到更多的认可,拉动中国中医药近万亿市场实现更快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