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发布了对原产于中国的甲硝唑反倾销日落复审事实披露。公告要求各利益攸关方于5月28日前提交评论意见。
在该披露中,反倾销局仍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并采用结构价格来计算中国出口产品正常价值。最终,湖北宏源药业有限公司倾销幅度被认定为30%~40%,其他中国企业为45%~55%。同时,反倾销局综合考量申请方提供的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利率、销售费用等证据材料,认定5年征税期结束后倾销和损害可能继续存在。(中国化工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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